省、市“一次办好”改革安排部署后,临港经济开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打造“临港办事最省事”营商环境为目标,大力开展模式再造、标准支撑、精准突破、信息保障、专项整治五项行动,倒逼全区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全面实行“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一体代办、一次办好”的“五个一”政务服务模式。
一、模式再造。一是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14个部门77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9项市级授权事项“一次划转、分批移交”至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8月10日,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成立。二是推行“36524服务”。设立“365天服务大厅”和“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天候、不打烊服务。三是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在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立了投资建设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全程代办”,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健全完善乡镇和社区专职代办体系,明确乡镇和社区代办员34人,对便民服务事项实行“贴身服务”。
二、标准支撑。一是编制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对全区面向企业和群众办理的所有事项进行深度梳理,统一口径和标准,编制“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明确“马上办”事项33项、“一次办”事项84项、“网上办”事项100项,占全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75%,年底前将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改造。对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事项进行全要素梳理,逐一对应一个单独、完整的业务流程并能够在线上线下直接办理,目前已完成企业注册登记、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等36项办理量较大事项的颗粒化改造工作。三是制定完善“一次办好”服务标准。结合全区大部门制改革,将全区40多个部门归并整合为16个,重新明确各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实现权责清单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四是实行层级化审批。对划转事项审批环节进行拆分研究,所有本级划转事项审批层级不超过3级,市级授权事项权限不超过4级。
三、精准突破。一是推行“容缺受理”和“模拟审批”。对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42项审批事项,在基本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材料欠缺的情况下,由申请人做出书面承诺,审批窗口实行“容缺受理”;对投资主体明确且缴纳保证金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情况下提前对其他环节进行实质性审核,实行“模拟审批”。二是深入开展“减证便民”改革。按照“六个一律”的原则,全面清理商事登记、社会事务和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证明材料,清理不合规证明9项,保留26项,明确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和办理指南,实行清单管理。三是规范中介、代理机构服务。对各部门业务工作涉及的中介、代理服务机构和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零门槛、零限制”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网上中介超市”,解决服务垄断和效率低、收费高的问题;同时,由业务主管部门推荐,优先准入一批资质优、服务好的中介、代理机构入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由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监管。四是对窗口人员实行“全科”标准化培训。目前,商事登记、社会事务两大类44项事项已实行无差别“全柜员受理”,审批人员由25人减少到11人,实现了“一岗多能”、“一人多专”。
四、信息保障。一是强力推进“一网通办”。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和“投资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划转77项本级事项和19项市级授权事项,在受理窗口全面实行“网上办理”,所有审批证照实行“免费政务快递”服务。二是落实政务服务实名制工作要求。对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在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办事人员名录库,逐项明确具体办事人员,实现人岗对应、权责对等。三是推进智慧化服务大厅建设。将窗口叫号系统嵌入政务服务平台,开发使用办理进度(结果)公示系统,建设网络全覆盖、信息共分享、行为有记录的智慧化服务大厅。
五、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全区营商环境的明察暗访力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按照“事不过一”原则,从严从快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二是开展“两集中两到位”专项督查工作。由区党政办牵头,对全区各部门单位“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通报问责,限期整改。三是开展营商环境系列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台、报纸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对全区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为打造“临港办事最省事”营商环境和专项整治活动提供舆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