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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木业资源回收利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木业资源回收利用加工项目应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公司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规模

项目名称: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木业资源回收利用加工项目。

概要: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临港木业资源回收利用加工项目位于临沂临港产业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坪上镇临港一路北侧,西诸睦村南90m处)。本项目占地面积396964.68m2,建筑面积281640 m2,总投资为62185万元,项目定员2000人,全年300天,每天生产三班,每班8小时(7200h/a)。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经理

联系电话:18605390617

通信地址:临沂临港产业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坪上镇临港一路北侧。

邮政编码:276624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方式:7206337、7206228;

电子信箱:LYHKSYWEK@163.com

通信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环保科研监测大厦1401

邮政编码:276001

联系人:李工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公众意见调查

⑥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

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征求项目所在地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专家以及公众对拟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时间:(根据实际公示之日算起10个工作日)

山东立晨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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