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

简 / 繁体移动版网站无障碍阅读长者模式智能检索微博网站支持IPv6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公示公告>>正文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查登记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7-02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城乡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老年居民开展一次集中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通过开展调查,了解和掌握我区城乡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老年居民数量,为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内容

调查登记的范围是:具有我区常驻户口,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年龄在60周岁以上(1951年7月1日前出生)城乡居民(以下简称被登记人)。

调查主要内容是:调查被登记人的姓名、户号、年龄、二代身份证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等情况;调查被登记人的同村居子女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等情况。

三、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以村居(社区)为基本调查单位,以被登记人到各村居办公场所填表登记为主要调查方式,进入被登记人家中实地填表登记为辅助调查方式。各镇要选配3至5名调查登记指导员,各村居(社区)要至少确定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为调查员。具体工作中,要明确“三不登”、做到“三不漏”。“三不登”:即不属本村居(社区)户口的不登、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不登、已领取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金的人员不登。“三不漏”:即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二代身份证号。为避免同一城乡居民异地重复登记问题,对不是本村居(社区)户口的不予登记,同时还要告知未居住在本村居(社区)的城乡居民按期回到户口所在地参加登记。

四、调查的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至13日)。召开调查登记工作会议,出台相关文件,安排部署调查登记工作。

(二)组织培训阶段。(6月14日至19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对调查员、指导员进行调查登记业务培训,使其明确任务,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操作方法。

(三)调查摸底阶段。(6月20日至23日)。以行政村居(社区)为单位开展调查工作,符合调查登记条件的人员,应携带户口簿、本人二代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或其他办公场所办理资格登记手续。对行动不便的,调查员要上门入户搞好调查登记;对出门在外的被登记人,要通知其按时回来参加登记,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回来的,由子女携带被登记人的相关证件代为登记。调查员负责检查被登记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合格,指导填写《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查登记表》,对于本人无法填写人员,可由亲属或协理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指纹确认。

(四)张榜公示阶段。(6月24日至7月1日)。调查员汇总本村居被登记人名单,经村支部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后,在本村居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错登、漏登现象,应及时纠正补登。

(五)汇总上报阶段。(7月2日7日)。各村居(社区)于7月3日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被登记人的数据资料(含电子版)报送所在地人社所,人社所汇总整理后于7月7日前将有关资料数据(含电子版),经所在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各镇政府公章,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本次调查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单位及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力合作,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于7月7日前完成调查工作任务,并将调查结果按要求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认真负责,明确职责。本次调查的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及各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各镇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做到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登记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对登记指导员、调查员的培训,规范工作程序,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安部门负责按户籍、年龄段提供家庭成员数、身份证号等基本情况;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本次登记工作的各项政策。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确保质量,真实反映城乡居民的实际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要采用板报、标语、书信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调查摸底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消除各种顾虑,自觉参与,积极配合。

上一条: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基本情况公示 下一条:关于对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障等问题进行调研的通告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