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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基本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7-15 

我区自2009年至今经政府批准的增减挂钩项目共有7个项目区,涉及4个镇21个村,拆旧总规模2547.65亩,复垦耕地面积为2522.95亩,建新区面积为2035.05亩。目前,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已初步建立了规范化,常态化的运行机制,得到了各级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响应,呈现出良性发展态势,并取得了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不仅缓解了我区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状况,拓展了用地空间,还为全区农村社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我区增减挂钩基本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2009年度增减挂钩项目

临港项目区:批复拆旧区面积718.65亩,复垦耕地面积694.05亩,安置区面积141.6亩,其中农用地141.6亩。该项目经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土字[2009]1213号批准实施,实施期限为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由临港区坪上镇、朱芦镇、壮岗镇、团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2010年度第一批次增减挂钩项目

坪上项目区:批复拆旧区面积431.96亩,复垦耕地面积431.96亩,安置区面积28.08亩,其中农用地28.08亩。该项目经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土字[2010]903号批准实施,实施期限为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由坪上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朱芦镇项目区:批复拆旧区面积380.38亩,复垦耕地面积380.38亩,安置区面积69.48亩,其中农用地69.48亩。该项目经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土字[2010]903号批准实施,实施期限为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由朱芦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团林项目区:批复拆旧区面积120.26亩,复垦耕地面积120.26亩,安置区面积15.37亩,其中农用地15.37亩。该项目经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土字[2010]903号批准实施,实施期限为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由团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根据鲁国土资字[2011]758号文,暂停实施。

壮岗项目区:批复拆旧区面积145.28亩,复垦耕地面积145.28亩,安置区面积30.21亩,其中农用地30.21亩。该项目经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土字[2010]903号批准实施,实施期限为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由壮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2010年度第二批次增减挂钩项目

朱芦镇朱芦河西项目区:批复拆旧区面积209.97亩,复垦耕地面积209.97亩,安置区面积71.03亩,其中农用地71.03亩。该项目经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土字[2010]2052号批准实施,实施期限为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由朱芦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壮岗镇演马芦山项目区:批复拆旧区面积541.15亩,复垦耕地面积541.15亩,安置区面积188.82亩,其中农用地132.23亩。该项目经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土字[2010]2052号批准实施,实施期限为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由壮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及指标使用情况

2010年12月,我区2009年度、2010年度2个增减挂钩项目区的4个拆旧地块通过了省级验收(鲁国土挂字[2010]17号),该批验收项目拆旧总规模226.4亩,新增耕地226.4亩。截至目前,我区已使用指标176.88亩。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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