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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求助:2007年-2010年10月其在莒南县南环路山东绿润公司购买职工医疗保险,2012年5月至今其在临港区山东金典坚果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职工医疗保险,因中间有中断导致其现无法报销,要求告知是否需要补交2010年10月-2012年5月之间的职工医疗保险。
临港人社局回复:已联系当事人,告知其需要补交断交的医疗保险后才能予以报销。医保中断,连续3个月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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