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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求助:临港区俊成小区四期,于2019年交房,开发商至今未给小区C4号楼办理不动产证,要求相关部门协调开发商尽快办理。
临港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经落实商品房办理动产权证需要材料:
1、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1份);
2、商品房移交协议书(原件1份);
3、商品房购房发票(原件1份);
4、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只要反映人携带上述材料随时可以到临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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