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1-101003-825 | 公开目录 | 事业单位招聘 |
发布机构 | 临港经济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14-0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关于2013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市政有限公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
各位考生: 现将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市政有限公司、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4年2月13日(星期四)。 二、有关事项及要求: 1、2月13日(星期四)早晨7:30前,考生到坪上镇农业银行门前集合,统一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自行返回。 2、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上缴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并事先告知带队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考生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150元(自备零钱)、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照片一张、中性笔一支。 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〇一四年二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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