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2〕9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和《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临建发〔2024〕3号)和《临港区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临港办字〔2024〕4号)相关规定,拟于近期组织对7月20日公示的符合人才公寓申请资格人员进行选房。定于8月20日选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房地点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会堂1楼。
二、选房人员
申请本批次区级人才公寓且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员。本批次区级人才公寓分配数量为50套,本批次高层次人才(2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8人)以及本科生(38人)。
三、时间安排
8月20日(周二)下午2:30,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选房。
四、选房规则
1.按照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依次选房,选完为止。同一人才层次,按照摇号排序选房。
2.选房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选房地点集合,参加选房。选房人员未按时到场选房的,工作人员有权安排该序号后的人员选房,该选房人员可以排在本人才类别最后选房;错过本人才类别选房的,可以安排在下一个人才类别最后选房;仍错过选房的,安排在本科人才类别的最后选房。
3.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时,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看房安排
8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好例人才公寓园区开放,申请人可实地参观。
咨询电话:0539—7773356。(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临港区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