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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0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集中供热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蓝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新建

建设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崔家莲花汪村北80m

建设内容: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厂外蒸汽、高温水供热管网,同时新建与之配套的电气、给排水、化水、输煤、除灰渣、土建、控制等系统。建构筑物主要有锅炉房、化水车间、煤仓间、炉后脱硫除尘设施、烟道及烟囱、地磅房等。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为95%,采用电袋复合式除尘工艺,除尘效率达99.9%,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工艺,脱硝效率52%,采取以上措施后,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2-2013)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同时烟尘可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2、废水

拟建项目设备冷却水全部回用于脱硫用水,化学处理浓水、脱硫工艺废水用于地面冲洗及除渣用水。外排废水仅为地面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少量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3、固体废物

拟建工程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炉灰和石膏,作为国家鼓励使用的建筑原辅材料,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拟建项目完成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⑴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⑵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⑶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⑷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⑸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⑹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⑺对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⑻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⑼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⑽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⑾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⑿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四、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山东蓝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杨安政,电话0539-7595866;

环境评价单位:贾利华,0531-85870069,E-mial:jlh8866@126.com

本次公众调查的目的,旨在了解您对拟建项目周围环境污染状况的认识程度及对项目的实施有何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至6月24日,欢迎各界群众热心参与。

山东蓝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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