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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钰源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生物柴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09 

一、项目概况

山东钰源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生物柴油建设项目,拟选厂址位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桃花峪村(黄海九路与坪南路交汇处),项目总投资4076万元,总占地面积约为38亩,总建筑面积20459.6平方米,绿化面积3038.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预处理车间、精馏塔、综合楼、锅炉房、成品罐区、原料罐区以及其它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利用餐饮废油、甲醇等生产生物柴油,计划生产能力为日产生物柴油100吨,年产30000吨。项目职工定员50人,年销售收入13998万元,建设期1年。目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简要结论公告如下:

二、拟建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现状监测评价表明,评价区SO2、NO2、监测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日均值和小时均值),硫酸雾小时浓度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设计标准》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满足以色列标准值(年均)要求,说明评价区SO2、NO2、硫酸雾、甲醇、非甲烷总烃尚有环境容量。评价区PM10日均浓度各测点均有超标现象,超标原因主要是监测点周围环境多为空地、道路及正在建设中的建筑工地,易产生地面杨尘。待道路及工地完工后,通过加强硬化及绿化工作,地面扬尘情况将得到改善。

2、现状监测期间,小龙王河及龙王河上各监测点位中PH及COD均有超标现象,经调查超标原因是由于监测点位附近有生活垃圾出现,其余各监测因子均能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及表2、表3中相应标准。

3、本次地下水各监测点所有监测因子均可满足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域地表水和区域内存在的污染源并未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因此,评价区域的地下水质量现状总体状况较好。

4、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说明厂址四周声环境现状良好。

三、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工艺废水和地面设备冲洗水在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要求并满足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临港开发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排入临港开发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2台锅炉产生的燃料废气采用多管旋风+水膜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标准后通过1根35m高的烟囱排放。

甲醇回收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浓度和等效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粗生物柴油精馏工序需加热至240℃后将生物沥青和生物柴油分离,少量恶臭气体和精馏废气会被抽出,收集的废气引至锅炉炉膛完全燃烧后经锅炉房35m高烟囱排放.

对储罐、生产中产生的甲醇、硫酸无组织排放采取加强密封、负压进料、安装吸风罩等措施。

废动植物油在储存、生产及污水处理过程存在恶臭的无组织逸散,通过将化油池置于车间内并对其进行封闭、对生产车间应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做好无组织臭气防范措施,同时加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轻臭气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设备选购及厂房平面布置上充分考虑了对噪声污染的控制问题。在此基础上项目采取基础减震、门窗隔声、安装消声器设置绿化隔离带等降噪措施,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首先采取综合利用措施,以实现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其污染防治措施有: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对厂区内收集、贮存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等。

废树脂和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废树脂统一收集后由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

暂存方式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更换下的废导热油在厂区内暂存后由供货商回收,不得随意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厂区内的防渗漏。本评价防渗漏按照装置(设施)对地下水可能造成污染的程度,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填埋处置污染控制要求,分区采取工程措施。

6、环境监测

按环保要求进行排污口规范化设计,预留采样点、设置标志牌。

7、绿化

项目设计绿化系数为12%,以达到隔声降噪、防止扬尘、减轻恶臭等减轻环境污染的作用,美化厂区环境。

四、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

1、大气环境

通过估算,厂界处硫酸雾和甲醇的厂界时浓度值均满足各自的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或厂界标准值。锅炉烟囱排放的烟尘的占标率最大,最大占标率为0.88%。项目投产后,项目投产后,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桃花峪村、大莲花汪村、焦庄村各污染物浓度叠加现状值后仍满足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拟建项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因此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水环境

拟建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排入小龙王河,然后汇入大龙王河。

根据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纳污河流水质预测可知,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龙王河后,4#断面COD、氨氮浓度基本维持现状。

3、声环境

由根据预测,本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叠加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的夜间标准要求,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经安全收集、作无害化妥善处理,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污染,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项目所涉及物料具有一定的毒害性和腐蚀性,具有潜在危险性和事故风险,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患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与监控,力争防患于未然,使事故发生概率降至最小,确保环境安全。

6、施工期环境

只要合理控制施工粉尘、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项目施工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五、总量控制

项目所需的总量指标为:COD:0.15t/a;NH3-N:0.015t/a,SO2量0.42t/a,NOX排放量2.6t/a。建议企业根据上述数据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污染物排放指标。

六、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具有工艺技术较先进,能耗较小,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较小等多个优势,说明项目在生产工艺、污染控制方面处于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七、厂址选择可行性

从用地规划、工业布局、环境规划、环境保护目标、卫生防护距离、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分析,项目的选址是基本合理可行的。

八、评价主要结论

拟建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临港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投产后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拟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力争将事故风险降低到最小;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均在当地环境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评价区内公众均支持项目的建设。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由于本项目在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如对本报告书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有具体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我们将及时答复。

联系方式为: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胡工 电话:3229029

山东钰源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崔经理 电话:18676353675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4年6月9日—2014年6月19日。

山东钰源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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