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特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承担该公司“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镍基节能环保复合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应在委托环评后7日内发布第一次公示信息,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镍基节能环保复合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场地位于临沂市临港产业区坪上镇西石河村北约200米处
规模及产品方案:建设8条“预还原炉+矿热炉”生产线,年产量50万吨含镍15%镍基节能环保复合材料。
项目投资:总投资181727万元。
配备人员及工作时间:劳动定员2400人,四班三运转,年有效工作时间300天。
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用地符合临港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临港产业区坪上镇
联系人:刘国庆
联系电话:1386995498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250013
联系人:王秀丽
联系电话:0531-85870070
e-Mail:hkywxl@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事故风险、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水环境影响分析、声环境影响预测、环境风险评价、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⑵、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⑶、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⑷、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⑸、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⑹、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⑺、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发布单位: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