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各派驻单位,各专业运营公司:
为持续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2024年临港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临港亩发〔2024〕1号)文件要求,对2023年度临港区范围内符合参评条件的规上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经前期企业申报、数据核对、分类评价和公示等程序后,现对2023年度参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结果见附件)。
附件:2023年度临港区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2023年度临港区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
编号 |
企业名称 |
得分 |
所属 产业 |
评级 |
备注 |
150310035 |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 |
143.09 |
冶金 |
A |
|
150210017 |
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0.75 |
冶金 |
A |
|
150310024 |
山东域潇锆钛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6.33 |
冶金 |
A |
|
150310042 |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 |
85.91 |
冶金 |
A |
|
150110016 |
临沂信德商砼有限公司 |
84.44 |
建材 |
A |
|
150310003 |
临沂昱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0.70 |
其他 |
A |
|
150210016 |
山东凯隆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73.61 |
建材 |
A |
|
150310018 |
玫德集团临沂有限公司 |
73.44 |
建材 |
A |
|
150110073 |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不锈钢有限公司 |
72.27 |
冶金 |
A |
|
150310022 |
山东三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71.41 |
化工 |
A |
|
150310020 |
临沂玫德庚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70.70 |
冶金 |
A |
|
150110007 |
山东景耀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
67.97 |
建材 |
A |
|
150110030 |
山东绿之润食品有限公司 |
64.36 |
食品 |
A |
|
150210019 |
临沂智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58.59 |
化工 |
A |
|
150310014 |
临沂泰来塑业有限公司 |
58.90 |
其他 |
A |
|
150410001 |
临沂新创包装有限公司 |
73.52 |
其他 |
A |
纳税小于100万元 |
编号 |
企业名称 |
得分 |
所属 产业 |
评级 |
备注 |
150110076 |
山东淇苇木业有限公司 |
66.09 |
木业 |
A |
纳税小于100万元 |
150210003 |
山东春雨粮油有限公司 |
60.90 |
食品 |
A |
纳税小于100万元 |
150310019 |
临沂金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57.89 |
化工 |
B |
|
150410006 |
金典(山东)食品有限公司 |
57.77 |
食品 |
B |
|
150110061 |
山东殿宇木业有限公司 |
57.60 |
木业 |
B |
|
150310006 |
临沂正能量生物有限公司 |
57.53 |
食品 |
B |
|
150110032 |
临沂市恒嘉混凝土有限公司 |
57.48 |
建材 |
B |
|
150110023 |
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 |
54.45 |
木业 |
B |
|
150110001 |
山东常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53.89 |
机械 |
B |
|
150210012 |
山东沂兴炭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
52.52 |
建材 |
B |
|
150110038 |
临沂彬楠木业有限公司 |
50.92 |
木业 |
B |
|
150310001 |
临沂长青化工有限公司 |
49.14 |
化工 |
B |
|
150110051 |
山东旭坤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49.12 |
建材 |
B |
|
150110093 |
山东扬玉生物燃料有限公司 |
49.10 |
木业 |
B |
|
150110017 |
临沂亚进食品有限公司 |
49.10 |
食品 |
B |
|
150210005 |
临沂市鲁钰机械有限公司 |
48.73 |
其他 |
B |
|
150210011 |
临沂力强化工有限公司 |
47.80 |
化工 |
B |
|
150110039 |
临沂新武木业有限公司 |
46.60 |
木业 |
B |
|
150110072 |
山东永安昊宇制管有限公司 |
45.71 |
冶金 |
B |
|
150110067 |
山东申东木材加工有限公司 |
45.59 |
木业 |
B |
|
编号 |
企业名称 |
得分 |
所属 产业 |
评级 |
备注 |
150110074 |
临沂新照木业有限公司 |
44.52 |
木业 |
B |
|
150110092 |
临沂明帅木业有限公司 |
43.55 |
木业 |
B |
|
150110091 |
临沂华杰木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3.41 |
木业 |
B |
|
150310037 |
山东鑫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42.79 |
化工 |
B |
|
150210004 |
临沂市沃达机械有限公司 |
42.63 |
建材 |
B |
|
150110084 |
临沂岳林木业有限公司 |
42.51 |
木业 |
B |
|
150110037 |
山东伟华木业有限公司 |
42.46 |
木业 |
B |
|
150310034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泽睿木业 有限公司 |
42.14 |
木业 |
B |
|
150110045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纵横木业 有限公司 |
41.78 |
木业 |
B |
|
150110071 |
临沂发启木业有限公司 |
40.91 |
木业 |
B |
|
150210014 |
临沂德志机械配件锻造有限公司 |
40.22 |
机械 |
B |
|
150110069 |
山东鑫楠木业有限公司 |
40.19 |
木业 |
B |
|
150310025 |
山东君泽木业有限公司 |
40.16 |
木业 |
B |
|
150310013 |
临沂市君临食品有限公司 |
39.61 |
食品 |
B |
|
150110019 |
临沂恒立饲料有限公司 |
38.90 |
食品 |
C |
|
150110060 |
山东永伟木业有限公司 |
38.54 |
木业 |
C |
|
150110078 |
临沂友禾木业有限公司 |
37.52 |
木业 |
C |
|
150110075 |
山东晟楠木业有限公司 |
37.40 |
木业 |
C |
|
150110079 |
临沂新东港商砼有限公司 |
36.65 |
建材 |
C |
|
编号 |
企业名称 |
得分 |
所属 产业 |
评级 |
备注 |
150110035 |
山东金泉林建材有限公司 |
36.49 |
木业 |
C |
|
150110044 |
山东华恒木业有限公司 |
36.26 |
木业 |
C |
|
150110068 |
临沂汇铭木业有限公司 |
36.15 |
木业 |
C |
|
150110043 |
山东博然木业有限公司 |
35.50 |
木业 |
C |
|
150110070 |
临沂新聚木业有限公司 |
35.38 |
木业 |
C |
|
150110081 |
临沂杰合隆纺织品有限公司 |
35.00 |
纺织 |
C |
|
150110086 |
山东冠楠木业有限公司 |
34.86 |
木业 |
C |
|
150110082 |
临沂新川木业有限公司 |
34.72 |
木业 |
C |
|
150110088 |
临沂仁晟木业有限公司 |
34.49 |
木业 |
C |
|
150110058 |
临沂奎发木业有限公司 |
34.34 |
木业 |
C |
|
150310021 |
山东佳誉润升木业有限公司 |
33.68 |
木业 |
C |
|
150310036 |
临沂城发钢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3.64 |
冶金 |
C |
|
150310038 |
临沂金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33.15 |
建材 |
C |
|
150110085 |
山东崇福木业有限公司 |
32.76 |
木业 |
C |
|
150110089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利坪废品回收有限公司 |
32.59 |
其他 |
C |
|
150110033 |
山东晟群木业有限公司 |
31.89 |
木业 |
C |
|
150310040 |
山东鑫阔木业有限公司 |
31.46 |
木业 |
C |
|
150110031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九牛农牧 有限公司 |
31.45 |
食品 |
C |
|
150110042 |
临沂和瑞木业有限公司 |
30.53 |
木业 |
C |
|
150210001 |
临沂建泰助剂有限公司 |
30.10 |
化工 |
C |
|
编号 |
企业名称 |
得分 |
所属 产业 |
评级 |
备注 |
150110046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彬港木业 有限公司 |
29.88 |
木业 |
C |
|
150110002 |
临沂兴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9.79 |
其他 |
C |
|
150310026 |
山东联汇建材有限公司 |
28.77 |
建材 |
C |
|
150210018 |
临沂诺拉化工有限公司 |
28.31 |
化工 |
C |
|
150110057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永兴木材 加工厂 |
28.22 |
木业 |
C |
|
150410007 |
山东金典实业有限公司 |
27.92 |
食品 |
C |
|
150110077 |
山东城若木业有限公司 |
27.55 |
木业 |
C |
|
150310008 |
临沂国泰炭业有限公司 |
27.21 |
化工 |
C |
|
150310010 |
山东达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6.55 |
化工 |
C |
|
150310041 |
临沂汇邦新能源有限公司 |
26.46 |
化工 |
C |
|
150110054 |
临沂禾木木业有限公司 |
26.13 |
木业 |
C |
|
150110008 |
临沂羿润建材有限公司 |
25.24 |
其他 |
C |
|
150110052 |
山东岚草木业有限公司 |
24.56 |
木业 |
D |
|
150210010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振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24.19 |
建材 |
D |
|
150110049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利隆木材 加工厂 |
22.53 |
木业 |
D |
|
150310002 |
临沂六环化工有限公司 |
21.45 |
化工 |
D |
区直各部门、各派驻单位、各专业运营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按照开发区体制改革要求,目前临港区暂无社会事务职能及相关行政许可权限,仅保留涉企服务职能,现结合我区实际,推出第一批政务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清单,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换位企业群众视角,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以流程再造、集成服务为手段,推动更多服务场景更新迭代,为企业群众提供超预期的便利化服务体验。
二、细化工作任务。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牵头部门要会同责任部门集中攻坚,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路径,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要强化部门协同、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数据共享等方面的探索创新。从“高效办成一件事”向“高效办成一类事”升级,不断增点扩面,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压实主体责任。“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区党政办公室要抓好日常工作推进、协调调度和沟通联络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对主题服务场景打造工作定期调度分析。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协同作战的高效联动机制,保障“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推广。各单位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合力推动实现部门配合、业务融合、数据整合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力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要将企业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畅通企业意见反馈渠道,倾听企业的诉求和需要,动态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提升改革质效。
附件: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深化政务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任务清单(第一批)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任务清单
序号 |
“一件事” 名称 |
联办事项名称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领取失业保险金“一件事” |
失业登记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失业保险金申领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2 |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 |
区税务分局 |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 |
||||
电表过户 |
临港供电中心 |
||||
水表过户 |
临沂临港水务有限公司 |
||||
天然气表过户 |
奥德燃气 |
||||
3 |
新车上牌照“一件事”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港经济开发区大队 |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港经济开发区大队 |
|
办理临时号牌 |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港经济开发区大队 |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港经济开发区大队 |
||||
4 |
旅馆“一件事”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公安分局 |
|
营业执照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同一时间容纳人数不超过50人的公众聚集场所(不包括位于建筑四层及以上、地下一层的公共娱乐场所)可以不办理)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5 |
人力资源服务“一件事”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审批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备案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营业执照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6 |
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一件事” |
企业所得税申报 |
区税务分局 |
区税务分局 |
|
6 |
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一件事” |
印花税申报 |
区税务分局 |
||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
区税务分局 |
||||
房产税申报 |
区税务分局 |
||||
土地增值税 |
区税务分局 |
||||
资源税申报 |
区税务分局 |
||||
环境保护税申报 |
区税务分局 |
||||
契税申报 |
区税务分局 |
||||
车船税申报 |
区税务分局 |
||||
耕地占用税申报 |
区税务分局 |
||||
烟叶税申报 |
区税务分局 |
||||
7 |
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区税务分局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区税务分局 |
||||
8 |
开工建设申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一件事”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9 |
股权变更“一件事” |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税务分局 |
|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10 |
化工园区入园“一件事” |
营业执照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精品打造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 |
区安监办 |
临港办字〔2024〕8号
区直各部门、各派驻单位,各专业运营公司:
现将《2024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流程优化政策服务,全链条加强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为加快推进 “蓝色临港、绿色钢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一、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以公开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做好“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包发布推送。锚定“站稳全市第一梯队、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双第一”任务目标和“争创国家级开发区”奋斗目标,聚焦加快构建“4+2”现代产业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和解读。围绕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抓好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以及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河流水质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情况,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二)以公开助推高水平开放。围绕“深化大开放、拓展大招商”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宣传推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政策及相关措施。加大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政策举措宣传发布,助推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力做好国家重大战略、基础设施、防灾减灾、产业升级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工作。
(三)以公开助推社会精细治理。加大城市更新“十大工程”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回应关切,全面引导公众参与、支持城市更新工作。稳步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全过程公开。及时发布“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动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市场等宣传活动。
(四)以公开助推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围绕稳就业促增收,及时更新发布本地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不同群体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围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围绕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房票”“认房不认贷”“带押过户”“降低首付”“租赁型人才公寓”等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
(五)以公开助推监管效能提升。加强行政机关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机构职能信息的调整和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以及招投标、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加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管,推进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针对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线上线下公开平台的不同特点,分别探索制定公开平台建设指南或规范。逐步扩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领域,探索建立各领域统一的行业性信息公开平台和咨询窗口,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内容。对照梳理《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整改完善,确保工作成效。
二、不断强化政策公开和解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六)提升政策集中发布质效。深化政府文件库建设,持续提高入库政府文件质量,确保动态更新、查询便利。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打通惠企政策通道,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换位企业视角,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选取部分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体量大的领域,实施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和一站式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办事体验越来越好。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优化政策点对点推送,实现政策场景化展示和精准化、个性化推送,确保政策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群众。统筹推进政策集中发布窗口建设,强化政府网站政策数据同源管理,提升政策公开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政策发布数字化转型,明确政策网络版式,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以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已公开政策的信息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以公开的准确性保障执行的准确性。
(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准确把握政策解读工作重点,聚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数字经济发展、扩大有效需求、提升城市能级、重点领域改革、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招商引资、降碳减污扩绿等方面政策,开展深入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充分收集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12345•临沂首发”等渠道反映的企业群众诉求,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不断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质量。涉及办事服务的政策性文件,要确保政策解读内容与实际办事要求一致。充分发挥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策参与制定者和熟悉有关业务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从业人员、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作用,综合运用政策吹风会或新闻发布会、媒体互动直播、现场集中宣讲、撰写评论文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解读。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围绕企业群众热点政策需求,邀请政策制定人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制作简明扼要、轻松易懂的政策短视频,并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发布,供公众随时下载查看。
三、全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回应群众现实需求
(八)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开展“依申请公开质效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强化温情服务,主动跨前与申请人沟通,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围绕征地拆迁、国土空间规划、社会保障等企业群众高度关注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深入研究分析,推动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向主动公开转化。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会商研判,对影响面广、敏感度高的申请,做到早了解、早研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格式和内容,保证用词准确严谨,按时高质出具答复告知书。
四、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增强政民互动成效
(九)深化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专家学者、公众代表、企业法人、律师、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作为监督员,积极向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反馈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鼓励在政策需求收集、涉企政策制定、政策评价等方面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合力打造“政府+”多元立体的政务公开体系。深入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进一步完善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工作机制。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制定涉企政策要主动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继续推进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企业法人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常态化开展政策评价,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实情况。
(十)增强政民互动交流实效。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精心设置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企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方式,确定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和场次,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加强对收集意见建议的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强领导信箱、在线访谈、网友留言、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等互动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及时公开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五、持续加强平台建设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能级
(十一)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功能。完善政府网站站内检索,增设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对搜索结果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实现“搜索即服务”。完善政策问答平台运行机制,围绕高频政策咨询事项组建知识库,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政务新媒体等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
(十二)切实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按要求做好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健全完善备案管理、开设关停、检查通报等全链条工作制度。有序推进政府网站IPv6改造任务,持续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突出做大做强主账号,积极培育优质精品账号,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及时大范围转载重要信息。建立健全已公开信息规范管理制度,在公开前明确各类信息的公开时限。
(十三)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特色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以场地建设标准、功能建设需求为重点,以提升为民服务效能为目的,对现有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行规范升级,做强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创新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探索实现专区查询服务系统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文件库等互联互通。在政务服务大厅、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便民服务场所,筛选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品牌专区。积极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有序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咨询、办事流程场景展示等活动,推动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
六、牢固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确保工作提质增效
(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入融合、互促互进。对需要多部门、多机构配合的公开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积极配合、高效落实,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紧密联系工作实践,推进理论创新,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走出去”“请进来”,多到先进地区和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找差距知不足,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协助解决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促进整体水平提升。
(十五)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以前期编制完成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年底前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并动态更新,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
(十六)强化培训监督和工作落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等方面,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本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广泛征集和推广一批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交流分享创新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本地区、本领域政务公开亮点工作和创新举措。选取重点区域、优势领域,科学合理进行品牌规划,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内涵、叫得响的公开品牌,形成规模效应,共同打造政务公开品牌体系。
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配档表,实时跟进推动。同时,要健全完善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统筹政务公开安全与保密,全面规范公开方式和范围,加强公开后的信息管理,安全高效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赋能临港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4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4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要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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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
(一)以公开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
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做好“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包发布推送。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锚定“站稳全市第一梯队、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双第一”任务目标和“争创国家级开发区”奋斗目标,聚焦加快构建“4+2”现代产业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和解读。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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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抓好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
区经济发展局 区科技创新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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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以及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河流水质、供水厂出水安全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状况,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建设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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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公开助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招商引资 |
围绕“深化大开放、拓展大招商”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宣传推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政策及相关措施。 |
区经济发展局 区投资促进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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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政策举措宣传发布,助推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社会民生、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 |
区经济发展局 区财政金融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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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做好国家重大战略、基础设施、防灾减灾、产业升级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工作。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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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公开助推社会精细治理 |
加大城市更新“十大工程”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回应关切,全面引导公众参与、支持城市更新工作。 |
区建设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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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全过程公开。及时发布“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动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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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市场等宣传活动。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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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公开助推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 |
围绕稳就业促增收,及时更新发布本地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不同群体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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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 |
区经济发展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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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房票”“认房不认贷”“带押过户”“降低首付”“租赁型人才公寓”等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 |
区建设局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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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开助推监管效能提升 |
加强行政机关权力配置信息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机构职能信息的调整和公开工作。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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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以及招投标、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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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管,推进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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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线上线下公开平台的不同特点,分别探索制定公开平台建设指南或规范。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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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扩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领域,探索建立各领域统一的行业性信息公开平台和咨询窗口,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内容。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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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梳理《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整改完善,确保工作成效。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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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断强化政策公开和解读,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
(六)提升政策集中发布质效。 |
深化政府文件库建设,持续提高入库政府文件质量,确保动态更新、查询便利。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打通惠企政策通道,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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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位企业视角,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选取部分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体量大的领域,实施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和一站式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办事体验越来越好。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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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优化政策点对点推送,实现政策场景化展示和精准化、个性化推送,确保政策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群众。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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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政策集中发布窗口建设,强化政府网站政策数据同源管理,提升政策公开质量和效率。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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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政策发布数字化转型,明确政策网络版式,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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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已公开政策的信息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以公开的准确性保障执行的准确性。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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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
准确把握政策解读工作重点,聚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数字经济发展、扩大有效需求、提升城市能级、重点领域改革、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招商引资、降碳减污扩绿等方面政策,开展深入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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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收集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12345•临沂首发”等渠道反映的企业群众诉求,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不断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质量。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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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办事服务的政策性文件,要确保政策解读内容与实际办事要求一致。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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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策参与制定者和熟悉有关业务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从业人员、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作用,综合运用政策吹风会或新闻发布会、媒体互动直播、现场集中宣讲、撰写评论文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解读。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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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围绕企业群众热点政策需求,邀请政策制定人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制作简明扼要、轻松易懂的政策短视频,并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发布,供公众随时下载查看。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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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回应群众现实需求 |
(八)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
开展“依申请公开质效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强化温情服务,主动跨前与申请人沟通,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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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征地拆迁、国土空间规划、社会保障等企业群众高度关注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深入研究分析,推动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向主动公开转化。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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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会商研判,对影响面广、敏感度高的申请,做到早了解、早研究。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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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格式和内容,保证用词准确严谨,按时高质出具答复告知书。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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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增强政民互动成效 |
(九)深化重大决策公众参与 |
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专家学者、公众代表、企业法人、律师、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作为监督员,积极向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反馈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鼓励在政策需求收集、涉企政策制定、政策评价等方面探索政社合作机制,合力打造“政府+”多元立体的政务公开体系。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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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进一步完善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工作机制。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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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制定涉企政策要主动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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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企业法人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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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政策评价,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实情况。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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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增强政民互动交流实效 |
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集中组织本级政府部门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精心设置议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企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 |
区党政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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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方式,确定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和场次,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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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收集意见建议的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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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信箱、在线访谈、网友留言、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等互动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及时公开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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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续加强平台建设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能级 |
(十一)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功能 |
完善政府网站站内检索,增设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对搜索结果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实现“搜索即服务”。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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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策问答平台运行机制,围绕高频政策咨询事项组建知识库,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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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政务新媒体等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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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切实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 |
按要求做好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健全完善备案管理、开设关停、检查通报等全链条工作制度。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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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政府网站IPv6改造任务,持续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工作。 |
区党政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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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突出做大做强主账号,积极培育优质精品账号,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及时大范围转载重要信息。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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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已公开信息规范管理制度,在公开前明确各类信息的公开时限。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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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特色化建设 |
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以场地建设标准、功能建设需求为重点,以提升为民服务效能为目的,对现有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行规范升级,做强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创新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探索实现专区查询服务系统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文件库等互联互通。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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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务服务大厅、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便民服务场所,筛选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品牌专区。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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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有序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咨询、办事流程场景展示等活动,推动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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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牢固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确保工作提质增效 |
(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
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入融合、互促互进。对需要多部门、多机构配合的公开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积极配合、高效落实,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紧密联系工作实践,推进理论创新,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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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走出去”“请进来”,多到先进地区和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找差距知不足,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协助解决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促进整体水平提升。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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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
以前期编制完成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年底前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并动态更新,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 |
区党政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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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强化培训监督和工作落实 |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等方面,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本领。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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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广泛征集和推广一批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交流分享创新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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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本地区、本领域政务公开亮点工作和创新举措。选取重点区域、优势领域,科学合理进行品牌规划,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内涵、叫得响的公开品牌,形成规模效应,共同打造政务公开品牌体系。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区直各部门、各派驻单位,各专业运营公司:
《全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方案》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临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全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十条措施》,结合临港自身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要求,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蓝色临港 绿色钢城”添砖加瓦。
二、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推动全区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厉行节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将过紧日子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促进临港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2024年,各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压减10%;行政服务中心水电费用同比节约8.5%左右;会议、文件各压减5%,完成“只减不增”目标任务。
三、具体措施
(一)节俭务实办会。进一步加强各类会议精简力度,实行会议总量控制,完善审批流程,压缩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能不开的会一律不开,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并召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规范简朴、务实高效。会议场所原则上使用内部会议室,尽量采取网络视频、电视电话等会议方式,降低会议时间和费用成本。各类会议一律不得配发洗漱包、文件包,一律不摆放鲜花、水果,一律不制作背景板,不配备矿泉水和一次性毛巾。精简会议文件,尽量减少纸质文件。
(二)提高发文质效。加强对发文工作的统筹,实行计划管理、总量控制。制发文件坚持确有必要、讲求实效,从严控制发文数量,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对上级文件未明确要求制发配套文件的,不制发配套党工委文件。可以区党工委或管委会一家名义单独制发的,不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制发;可以区党政办公室名义制发的,不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制发;可以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解决的,不以党政办公室名义制发。
(三)严控差旅活动。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控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携带亲属家人出差。严格差旅费报销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差旅住宿要在标准范围内优先选择价格更低、经济适用的宾馆场所,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预算约束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等行为。
(四)压减经费开支。加强财务管理,合理支出压缩消费型支出。严格控制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考察费等消费性支出。减少异地出差考察活动。坚决执行各项廉洁建设规定,严格控制接待和用餐标准,减少住宿、餐饮、差旅等费用。鼓励采用信息化、科技化方式开展公务活动,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带头“过紧日子”,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严控资产更新和新购,坚决避免花钱“大手大脚”。加强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新配置资产要与单位履职功能需求、使用效益及存量资产情况匹配,避免重复配置或超实际需求配置。
(五)节约办公成本。坚持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一分钟话费入手,严格制度、织密网络,凡事精打细算,做到勤俭办事。
1.用电方面。办公区域内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灯。办公区楼道安装人体感应开关。下班、夜晚加班时,做到人走灯灭,坚决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开水茶炉在下班、双休及节假日期间断电停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等办公设备要设置成节电模式,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各单位要加强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2.用水方面。各部门单位要增强节约用水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在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提示标志,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大面积绿地应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漫灌。要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检修,龙头损坏及时更换,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3.空调方面。使用中央空调远程控制系统,对各办公室及公共区域空调进行远程控制,定温、定时(7:30-22:00)开关,防止下班后空调关闭不及时,对无人办公室空调设置禁开模式,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室内空调温度设定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的控制标准。尽量减少空调使用时间,坚决杜绝无人开空调、开窗开空调,有效节约能源资源。
4.电梯方面。客用电梯实行单、双层停靠,6楼以下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加强电梯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减少乘坐电梯次数,提倡6层以下楼层步行。
5.办公耗材方面。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严格控制一次性办公用品数量。积极推广电子政务,实行无纸化办公,合理安排文件和各类资料印刷数量,坚持打印纸双面使用。
(六)严管公务用车。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审批程序,使用公车一律报备,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非紧急性公务活动,提倡同向合并使用公务用车。严格落实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工作,每月实行单车油耗核算,切实降低公车运行成本。
(七)规范公务接待用餐。
1.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配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严禁违规增加陪餐人数和多次安排就餐。
2.科学设计公务活动方案,督促活动场所根据人数与标准配备相适应的自助餐,或合理安排简餐、份饭,做到适量取用、务必“光盘”,并按规定交纳费用。
3.公务用餐以家常菜为主,体现临港特色,市级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到我区检查调研、出席会议等活动,严格执行“四菜一汤”的工作餐标准;接待市外来人时,没有对方人员参加的工作餐,也一律采取“四菜一汤”方式安排。不得变通加工,不上高档菜肴,不上凉菜果盘,不准提供烟酒。
4.不得食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
(八)抓好机关食堂管理。弘扬节约理念,制止餐饮浪费,倡导绿色消费。深入推广“光盘”行动、“公筷公勺”行动,提倡吃多少取多少,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引导餐饮企业合理配餐,分批次制做,根据饭菜售卖情况及时添加,少量多次烹饪,提供小份菜、半价菜、小型面点和打包服务,利用菜根、菜叶等边角料制作成特色小菜,节约食材,减少厨余垃圾。在显著位置张贴明显宣传标识语,及时劝止超量点餐行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科学统计分析预测就餐人数,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临时增加人员提前报告制度,防止造成铺张浪费。加强食堂内部管理,从采购、运输、储存和制作等各环节入手,降低损耗和存货浪费。坚决杜绝使用高档食材制作菜肴。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告示,设立节约监督岗,做到及时提醒,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自觉。各级党组织要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勤俭节约方面的思想教育,切实用实际行动广泛凝聚起崇俭戒奢的社会新风尚。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日常巡查,安排安保人员每2小时对大楼公共区域巡查一次,及时关闭走廊、空调等用电设备。强化通报力度,对浪费行为定期通报,形成形成日监测、周评估、月通报常态化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设专题专栏,利用好各种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加大融媒体传播力度,曝光和批评各种浪费行为及现象,形成强大舆论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引导我区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根据《2023年临港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临港亩发〔2023〕1号)文件要求,对2022年度临港区范围内符合参评条件的规上企业开展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经前期企业申报、数据核对、分类评价和公示等程序后,现对2022年度参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结果见附件)。
附件:1. 2022年度临港区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
2. 2022年度临港区规上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9月14日
附件1
2022年度临港区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
编号 |
企业名称 |
得分 |
所属 产业 |
评级 |
备注 |
|
150310024 |
山东域潇锆钛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165.32 |
其他 |
A |
||
150210017 |
山东中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4.58 |
冶金 |
A |
||
150110016 |
临沂信德商砼有限公司 |
131.25 |
建材 |
A |
||
150110038 |
临沂彬楠木业有限公司 |
110.65 |
木业 |
A |
||
150310018 |
玫德集团临沂有限公司 |
102.73 |
机械 |
A |
||
150310003 |
临沂昱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6.44 |
机械 |
A |
||
150310020 |
临沂玫德庚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90.91 |
冶金 |
A |
||
150310019 |
临沂金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88.07 |
化工 |
A |
||
150310022 |
山东三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87.08 |
化工 |
A |
||
150110039 |
临沂新武木业有限公司 |
84.26 |
木业 |
A |
||
150110074 |
临沂新照木业有限公司 |
84.02 |
木业 |
A |
||
150210016 |
山东凯隆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81.90 |
其他 |
A |
||
150110061 |
山东殿宇木业有限公司 |
80.90 |
木业 |
A |
||
150310001 |
临沂长青化工有限公司 |
80.83 |
化工 |
A |
||
150110072 |
山东永安昊宇制管有限公司 |
72.20 |
机械 |
A |
纳税1000万元以上且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企业 |
|
150110007 |
山东景耀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
72.10 |
其他 |
A |
纳税1000万元以上且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企业 |
|
150110067 |
山东申东木材加工有限公司 |
71.52 |
木业 |
B |
纳税小于100万元 |
|
150310006 |
临沂正能量生物有限公司 |
69.84 |
食品 |
B |
纳税小于100万元 |
|
150410006 |
金典(山东)食品有限公司 |
69.10 |
食品 |
B |
纳税小于100万元 |
|
150410001 |
临沂新创包装有限公司 |
68.20 |
其他 |
B |
||
编号 |
企业名称 |
得分 |
所属 产业 |
评级 |
备注 |
|
150110001 |
山东常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67.99 |
机械 |
B |
||
150210003 |
山东春雨粮油有限公司 |
66.13 |
食品 |
B |
||
150110076 |
山东淇苇木业有限公司 |
64.52 |
木业 |
B |
||
150110030 |
山东绿之润食品有限公司 |
63.06 |
食品 |
B |
||
150210011 |
临沂力强化工有限公司 |
62.34 |
化工 |
B |
||
150110077 |
山东城若木业有限公司 |
61.27 |
木业 |
B |
||
150310025 |
山东君泽木业有限公司 |
59.72 |
木业 |
B |
||
150110023 |
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 |
59.29 |
木业 |
B |
||
150210014 |
临沂德志机械配件锻造有限公司 |
58.66 |
机械 |
B |
||
150110069 |
山东鑫楠木业有限公司 |
56.46 |
木业 |
B |
||
150310013 |
临沂市君临食品有限公司 |
56.28 |
食品 |
B |
||
150110071 |
临沂发启木业有限公司 |
56.15 |
木业 |
B |
||
150210004 |
临沂市沃达机械有限公司 |
55.77 |
机械 |
B |
||
150310038 |
临沂金阳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55.27 |
建材 |
B |
||
150110044 |
山东华恒木业有限公司 |
54.83 |
木业 |
B |
||
150110017 |
临沂亚进食品有限公司 |
54.05 |
食品 |
B |
||
150110043 |
山东博然木业有限公司 |
53.77 |
木业 |
B |
||
150110068 |
临沂汇铭木业有限公司 |
52.95 |
木业 |
B |
||
150110084 |
临沂岳林木业有限公司 |
52.89 |
木业 |
B |
||
150110070 |
临沂新聚木业有限公司 |
52.44 |
木业 |
B |
||
150110082 |
临沂新川木业有限公司 |
52.33 |
木业 |
B |
||
150310026 |
山东联汇建材有限公司 |
51.09 |
木业 |
B |
||
150110060 |
山东永伟木业有限公司 |
50.78 |
木业 |
B |
||
150110033 |
山东晟群木业有限公司 |
50.59 |
木业 |
B |
||
150310021 |
山东佳誉润升木业有限公司 |
50.39 |
木业 |
B |
||
150310034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泽睿木业 有限公司 |
49.83 |
木业 |
B |
||
编号 |
企业名称 |
得分 |
所属 产业 |
评级 |
备注 |
|
150110088 |
临沂仁晟木业有限公司 |
49.80 |
木业 |
B |
||
150110075 |
山东晟楠木业有限公司 |
49.22 |
木业 |
B |
||
150310014 |
临沂泰来塑业有限公司 |
49.06 |
其他 |
B |
||
150110085 |
山东崇福木业有限公司 |
48.47 |
木业 |
B |
||
150110078 |
临沂友禾木业有限公司 |
47.30 |
木业 |
C |
||
150110019 |
临沂恒立饲料有限公司 |
47.07 |
食品 |
C |
||
150110042 |
临沂和瑞木业有限公司 |
46.93 |
木业 |
C |
||
150110058 |
临沂奎发木业有限公司 |
46.16 |
木业 |
C |
||
150110091 |
临沂华杰木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6.13 |
木业 |
C |
||
150310036 |
临沂城发钢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5.95 |
冶金 |
C |
||
150310040 |
山东鑫阔木业有限公司 |
45.94 |
木业 |
C |
||
150110046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彬港木业 有限公司 |
45.53 |
木业 |
C |
||
150110057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永兴木材 加工厂 |
45.41 |
木业 |
C |
||
150110092 |
临沂明帅木业有限公司 |
44.53 |
木业 |
C |
||
150110093 |
山东扬玉生物燃料有限公司 |
44.20 |
其他 |
C |
||
150210001 |
临沂建泰助剂有限公司 |
44.15 |
化工 |
C |
||
150110051 |
山东旭坤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43.81 |
其他 |
C |
||
150110086 |
山东冠楠木业有限公司 |
43.22 |
木业 |
C |
||
150110079 |
临沂新东港商砼有限公司 |
42.89 |
建材 |
C |
||
150210005 |
临沂市鲁钰机械有限公司 |
42.46 |
机械 |
C |
||
150110081 |
临沂杰合隆纺织品有限公司 |
41.80 |
其他 |
C |
||
150110054 |
临沂禾木木业有限公司 |
41.21 |
木业 |
C |
||
150310037 |
山东鑫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39.68 |
化工 |
C |
||
150110031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九牛农牧 有限公司 |
39.05 |
食品 |
C |
||
150210019 |
临沂智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39.01 |
化工 |
C |
||
编号 |
企业名称 |
得分 |
所属 产业 |
评级 |
备注 |
|
150110037 |
山东伟华木业有限公司 |
38.43 |
木业 |
C |
||
150210012 |
山东沂兴炭素新材料有限公司 |
38.02 |
其他 |
C |
||
150110032 |
临沂市恒嘉混凝土有限公司 |
36.56 |
建材 |
C |
||
150210010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振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35.50 |
建材 |
C |
||
150110008 |
临沂羿润建材有限公司 |
35.31 |
建材 |
C |
||
150210018 |
临沂诺拉化工有限公司 |
34.86 |
化工 |
C |
||
150110002 |
临沂兴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32.39 |
机械 |
C |
||
150110049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利隆木材 加工厂 |
31.20 |
木业 |
C |
||
150110052 |
山东岚草木业有限公司 |
28.04 |
木业 |
D |
||
150310002 |
临沂六环化工有限公司 |
22.82 |
化工 |
D |
||
150310008 |
临沂国泰炭业有限公司 |
20.86 |
其他 |
D |
||
150310010 |
山东达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化工 |
D |
附件2
2022年度临港区规上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
综合评价结果
编号 |
企业名称 |
评级 |
备注 |
|
150220001 |
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A |
||
150120001 |
临沂福港运输有限公司 |
B |
||
150120004 |
山东鲸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C |
||
150120005 |
山东晋旭物流有限公司 |
B |
||
150120006 |
临沂陆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A |
||
150120007 |
山东如通铁路货运有限公司 |
B |
||
150120009 |
临沂九州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B |
区直各部门、各派驻单位,各专业运营公司: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区直部门单位机构调整,经研究同意,决定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组 长: 陈芝雷 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 杜子致 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石 静 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张 璐 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陈晓义 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办公室副主任
夏 明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陈艳飞 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鲁 成 区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庄荣荣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赵鲁东 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副主任
张 明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邢霄龙 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倪 蒙 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刘 波 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卫强 区直机关党委业务主办
胡永良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陈永刚 区税务局副局长
胡发启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
柴铭辰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庄乾恺 区交警大队教导员
郭玉龙 区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
齐晓章 区精品钢园区服务中心业务助理
王 婧 区生物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艳会 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中心副主任
孙 龙 区招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部部长
徐彦敏 区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兴金 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议题提报、联络对接等。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附件: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要求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我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重要部署的具体政策、措施,审议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办法、监督考评等制度性文件。
(二)调度区直各部门、各派驻单位,各专业运营公司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三)协调解决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四)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以上。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二)工作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随时提报,由区党政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议题需其他人员列席的,由议题提报单位一并提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实行动态调整、相对稳定,因工作分工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时,由成员单位第一时间向区党政办公室提供替换成员名单。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区直各部门、各派驻单位,各专业运营公司:
现将《2023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为开创“蓝色临港、绿色钢城”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一、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开
1.加强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聚焦区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任务,围绕精钢基地两年倍增行动目标任务,巩固“一基地”“两中心”建设成效,加快构建“4+2”产业体系,强化信息公开和解读。聚焦支持消费领域,围绕“消费提振年”行动落实,加大恢复和扩大消费有关政策规划的公开和解读力度。聚焦扩大有效投资,依法依规做好城市更新、基础设施“五网”等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加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政策措施。围绕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重点工作任务,实时发布工作动态及政策信息,加大解读力度,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环境。
2.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公开和解读力度。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落实情况和成效公开。深入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公开上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主动公开专项执法行动和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相关信息,以及相关执法结果。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加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系列政策包的权威发布和全面解读。2023年底前,优化企业用户空间,完善“一企一档”功能,推动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一键兑现”。
3.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针对重点群体,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单位就失业管理等信息公开。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做好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公开。
二、聚焦更高水平决策深化公开
4.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各级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级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年初主动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5.深入推动决策公众参与。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持续深化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级政府常务会不少于4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6.深入开展政策评价。建立健全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政府开放日、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每年开展专题性政策评价原则上不少于5次。要做好政策评价结果运用,对政策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聚焦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深化公开
7.持续推进政策规范化公开。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实时调整更新。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探索以企业“点餐”、政府“配餐”的方式,打造政策文件包,依托相关惠企服务平台,加强政策精准公开。
8.持续抓好政策高质量解读。明确解读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公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严格解读程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深化解读内容,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创新解读形式,在文字、图片、视频解读基础上,积极采用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形式开展解读。
9.持续深化社会关切回应。出台重大政策,要加强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解读。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的答复质量,对集中反映的问题,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
四、聚焦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深化公开
10.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根据单位职能、工作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最新变化,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受理流程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加强部门会商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持续深化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深入破解难点问题,进一步缓解土地征收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压力,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细化公开已批准的土地征收项目信息。
11.持续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在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展专项评估,重点加强对网站栏目设置的监督指导,确保栏目清晰、要素齐全、及时更新。着力加强线下公开场所、电话咨询等公开渠道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12.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进一步强化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推进公开和基层办事服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形式,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综合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以及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媒介,实行定点、定向公开,便于群众获取。
五、聚焦巩固工作基础深化公开
13.完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各部门要整合力量,理顺机制,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经费要足额纳入年度预算。
14.提升公开平台建管水平。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市县平台互联互通,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推动具备条件的数据高水平开放。完善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提升网站搜索精准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重要信息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平台的网民留言。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等全流程管理制度,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发掘优秀账号,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探索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数据无缝交换,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
15.加强工作培训。加大业务骨干培养力度,以实效、实用、实操为导向,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灵活组织线上线下业务讲堂,培养一批既懂公开业务又懂网站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加大人才交流力度,建立跟班学习、轮岗培训机制,实施以干带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加强纵向业务指导,要积极主动帮助部门单位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年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
16.开展调查研究。围绕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查找问题不足,总结提炼典型经验。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困难,促进全区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
17.强化工作落实。对照本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注重品牌打造,整合现有已形成的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等品牌,选取重点区域、优势领域,科学合理进行品牌规划,树立推广典型标杆、学习榜样,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细化,打造具有临港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
附件:2023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3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要点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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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开 |
(一)加强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
聚焦区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任务,围绕精品钢基地两年倍增行动目标任务,巩固“一基地”“两中心”建设成效,加快构建“4+2”产业体系,强化信息公开和解读。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聚焦支持消费领域,围绕“消费提振年”行动落实,加大恢复和扩大消费有关政策规划的公开和解读力度。 |
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单位)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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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扩大有效投资,依法依规做好城区更新、基础设施“五网”等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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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政策措施。 |
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单位)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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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重点工作任务,实时发布工作动态及政策信息,加大解读力度,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环境。 |
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单位)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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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开 |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公开和解读力度。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落实情况和成效公开。 |
区财政金融局等部门(单位)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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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公开上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
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单位)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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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主动公开专项执法行动和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相关信息,以及相关执法结果。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生态环境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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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加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系列政策包的权威发布和全面解读。2023年底前,优化企业用户空间,完善“一企一档”功能,推动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一键兑现”。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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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开 |
(三)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
针对重点群体,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单位就失业管理等信息公开。 |
区人力资源局 |
全年 |
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 |
区人力资源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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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做好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公开。 |
区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单位)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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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聚焦更高水平决策深化公开 |
(四)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 |
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级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年初主动向社会公开。 |
区党政办公室等部门(单位) |
2023年 6月底前 |
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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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聚焦更高水平决策深化公开 |
(五)深入推动决策公众参与 |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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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级政府常务会不少于4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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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入开展政策评价 |
建立健全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政府开放日、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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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开展专题性政策评价原则上不少于5次。做好政策评价结果运用,对政策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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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深化公开 |
(七)持续推进政策规范化公开 |
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实时调整更新。 |
区党政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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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探索以企业“点餐”、政府“配餐”的方式,打造政策文件包,依托相关惠企服务平台,加强政策精准公开。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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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持续抓好政策高质量解读。 |
明确解读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公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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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解读程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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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解读内容,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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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解读形式,在文字、图片、视频解读基础上,积极采用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形式开展解读。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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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深化公开 |
(九)持续深化社会关切回应 |
出台重大政策,要加强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解读。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的答复质量,对集中反映的问题,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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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聚焦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深化公开 |
(十)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
根据单位职能、工作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最新变化,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受理流程等。 |
区党政办公室 |
全年 |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加强部门会商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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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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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破解难点问题,进一步缓解土地征收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压力,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细化公开已批准的土地征收项目信息。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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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聚焦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深化公开 |
(十一)持续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在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展专项评估,重点加强对网站栏目设置的监督指导,确保栏目清晰、要素齐全、及时更新。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着力加强线下公开场所、电话咨询等公开渠道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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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
进一步强化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推进公开和基层办事服务的深度融合。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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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形式,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综合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以及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媒介,实行定点、定向公开,便于群众获取。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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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巩固 |
(十三)完善工作保障 |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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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力量,理顺机制,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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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经费要足额纳入年度预算。 |
区党政办公室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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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提升公开平台建管水平 |
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市县平台互联互通,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推动具备条件的数据高水平开放。 |
区党政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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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提升网站搜索精准度。 |
区党政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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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巩固 |
(十四)提升公开平台建管水平 |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重要信息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平台的网民留言。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等全流程管理制度,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
区党政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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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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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发掘优秀账号,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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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数据无缝交换,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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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巩固 |
(十五)加强工作培训 |
加大业务骨干培养力度,以实效、实用、实操为导向,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灵活组织线上线下业务讲堂,培养一批既懂公开业务又懂网站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
区党政办公室 |
全年 |
加强纵向业务指导,要积极主动帮助部门单位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年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 |
区党政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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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开展调查研究 |
围绕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查找问题不足,总结提炼典型经验。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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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困难,促进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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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强化工作落实 |
对照本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区党政办公室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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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巩固 |
(十七)强化工作落实 |
注重品牌打造,整合现有各级各部门已形成的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等品牌,选取重点区域、优势领域,科学合理进行品牌规划,树立推广典型标杆、学习榜样,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细化,打造具有临港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 |
区直各部门、 各派驻单位、 各专业运营公司 |
全年 |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更大力度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临就业创业,根据临沂市“1+N”人才新政有关规定,结合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临港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标准
1.对2022年5月14日(含)后新到临沂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在我市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享受临沂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对2022年5月14日(含)后新到临港区“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临港区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享受临港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可与临沂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叠加享受)。
二、申报条件
纳入保障范围内的各类人才来临沂市就业创业之后购买首套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购房补贴:
1.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临沂市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临沂市内“两新”组织、创办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养老保险为准)以上,且购房时间不得早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创办企业注册时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临沂市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购房之日前在临沂市无住房交易记录。
4.所购住房须为临沂市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二手住宅,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已婚的,共有产权人应为申请人配偶。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购房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三、办理流程
1.单位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才,由用人单位(纳税所在地在临港区)统一向临港区人力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临沂市临港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临沂市临港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
(3)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及未成年子女信息;
(4)人才证明材料。博士、硕士、本科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
(5)人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合同;人才自主创业的,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7)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购房补贴的,共有人应为配偶;
(8)在用人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人才基本情况(姓名、人才类别、毕业院校、引进时间、拟申请补贴金额等)的照片,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9)第3至第7项规定的证件、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受理审核
(1)集中受理。临港区人力资源局集中受理人才所在单位报送的材料,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同时审查人才类别证明、人才学历信息、社保缴纳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证明文件。
(2)分别审核。临港区人力资源局将初审通过的人才信息分别发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规划建设、行政审批、公安等部门及莒南县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核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核人才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临沂市范围内房屋交易记录和住房登记情况;规划建设部门审核人才所购买且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是否还有其他已网签备案但未办理登记住房,以及是否在临沂市范围内已享受有关住房保障政策;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创办企业注册情况;公安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信息;莒南县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婚姻情况。以上部门完成审核,将审核情况书面反馈临港区人力资源局。审查完成后,将相关材料报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3.公示
临港区人力资源局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基本信息、所购住房情况、拟发放购房补贴金额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临港区人力资源局将人才购房补贴明细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书面报市财政局。
4.资金申请及发放
按照属地(纳税所在地)管理原则,临港区人力资源局向临港区财政金融局申请补贴资金。由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申请,区财政金融局按程序将购房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临沂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受益原则分别承担,临港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5.房屋权利限制
市人社局将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情况发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对已发放购房补贴的住房进行权利限制,市住建局通过房产交易系统对已发放购房补贴的商品住宅进行权利限制。
6.退出
(1)社保不满5年交易。购房补贴资金发放后,人才在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不满5年,如需将享受购房补贴的住房交易的,向临港区人力资源局提出申请,将购房补贴全额退还至临港区财政金融局。临港区财政金融局确认资金退还后告知临港区人力资源局,由临港区人力资源局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退出信息发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解除对享受购房补贴住房的权利限制。
(2)社保满5年解除限制。购房补贴资金发放后,人才在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满5年,向临港区人力资源局提出申请。临港区人力资源局确认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将退出信息发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解除对享受购房补贴住房的权利限制。
四、其他事项
各用人单位和申请人要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申请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追缴,并将申请人纳入失信人才黑名单,永久取消享受本政策资格;对协助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单位,不再受理其申请材料,5年内不得申请临沂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临港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临港区人力资源局就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9-5251198
临港区财政金融局行政事业科
联系电话:0539-7776622
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审批部
联系电话:0539-7667602
临港区规划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9-7773356。
临港区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
联系电话:0539-7261729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临港区分中心
联系电话:0539-7775593
莒南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联系电话:0539-7318831
附件:1.临沂市临港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临沂市临港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
根据省、市关于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要求和《2022年临港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临港亩发〔2022〕1号),对全区86家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用地企业2021年度评价数据进行了采集、汇总,经企业上报、部门确认后,依据评价指标和权重形成了全区规模以上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分类结果,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区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地址: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大楼1411室;邮编:276624;电话:0539-7662276。
附件:1、临港区2021年规上工业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分级汇总表
2、临港区2021年规上服务业用地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分级汇总表
临港区亩产效益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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