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8月5日我局拟对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m3生态颗粒刨花板技改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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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76624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单位名称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1 |
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m3生态颗粒刨花板技改扩建项目 |
山东初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08-05 |
2024-0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