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lylgkf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信息调研科联系(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276624;电话:0539-7660860;电子邮箱:lgqdzbgsxxdyk@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打造“以产出支撑全市进位”的强劲增长极目标定位,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拓展思路、强化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年通过区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两微一抖”新媒体、电视广播等渠道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560余条。其中,在区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12条;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港站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166项;通过临港经济开发区“两微一抖”新媒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428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我区共受理7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全部给予答复,并按照规定流程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2年,全区各部门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免费提供。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2年,临港区发生1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已办结。
(五)本年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临港区未收到任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7 |
0 |
4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68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5200 |
行政强制 |
1080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1 |
0 |
0 |
0 |
0 |
7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1 |
0 |
0 |
0 |
0 |
5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6 |
1 |
0 |
0 |
0 |
0 |
7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不够主动彻底。主要依靠区门户网站与政务微博、政务微信进行公开,在法定公开内容中还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广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二是制度机制落实不够全面。围绕贯彻《条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方面不够规范,公开工作机制不健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三是部分单位人员业务水平不能满足当前发展需要,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还不够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够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改进情况:一是打造公开平台,提升服务质效。充分发挥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作用,依托重点领域信息、公示公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务服务网、政商直通车等专栏,及时发布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两微一抖”新媒体和电视广播的信息发布功能,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建立规章制度,提高标准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各部门单位设立2名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名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建立政府公开信息随时报送、随时审批、随时公开制度。各部门单位拟发文件时,按信息公开程序进行逐级审核把关,明确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三是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利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强化政务公开督导考核,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领域标准指引目录完善提升工作,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推动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区直各部门、各派驻单位、各专业运营公司,督促各部门单位对涉及的公开信息定期梳理报送,扩大了公开事项范围,初步形成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机制。主要对《2021年度临港经济开发区区级“三公”经费决算》《2022年度临港经济开发区区级“三公”经费预算》《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财政预算》以及区直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共监管”栏目公开涉及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信息1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按照“依法、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予以公开,初步构建起全区统一的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在制作和获取政府信息时,明确公开信息属性。公文起草单位确定公文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并进行标注,对属于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并在文件审批单上进行详细说明。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建设。运用和发挥好区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强化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服务功能,设立1处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购置2台触摸查询一体机,有效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充分发挥临沂临港电视台、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抖音等平台媒介信息容量大、互动能力强、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工作。二是规范提升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各信息公开部门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发布审查程序,先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送交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经审查签字报区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发布;未经区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政府信息。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区门户网站信息监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时监测网站安全运情况,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确保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