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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gjkw/2022-0000025 公开目录 2021
发布机构 临港区 发布日期 2022-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有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保障了政务公开贯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年通过区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两微一抖”新媒体、电视广播等渠道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5189余条。其中,在区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49条;通过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开行政许可事项70项;通过临港经济开发区“两微一抖”新媒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440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我区共受理6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全部给予答复,并按照规定流程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区直各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免费提供。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临港区发生2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均已办结

(五)本年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临港区未收到任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7

0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7

行政强制

18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深度不够。主要依靠区门户网站与政务微博、政务微信进行公开,在重点领域仍然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广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制度机制建设不全面。围绕贯彻《条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方面不够规范,公开工作机制不健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三是部分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改进情况:构建信息平台,提升服务质效。充分发挥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作用,依托重点领域信息、公示公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务服务网、政商直通车等专栏,及时发布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两微一抖”新媒体电视广播的信息发布功能,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标准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部门单位设立2名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名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建立政府公开信息随时报送、随时审批、随时公开制度。各部门单位拟发文件时,按信息公开程序进行逐级审核把关,明确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三是强化督导考核,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强化政务公开督导考核,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区直各部门、各派驻单位,督促各部门单位对涉及的公开信息定期梳理报送,扩大了公开事项范围,初步形成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机制。对《2020年度临港经济开发区区级三公经费决算》《2021年度临港经济开发区区级三公经费预算》《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财政预算》以及区直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共监管栏目公开涉及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信息115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按照依法、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予以公开,初步构建起全区统一的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在制作和获取政府信息时,明确公开信息属性。公文起草单位确定公文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并进行标注,对属于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并在文件审批单上进行详细说明。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建设。运用和发挥好区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强化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服务功能,设立1处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购置2台触摸查询一体机,有效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充分发挥临沂临港电视台、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抖音等平台媒介信息容量大、互动能力强、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工作。二是规范提升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各信息公开部门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发布审查程序,先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送交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经审查签字报区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发布未经区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政府信息。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区门户网站信息监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时监测网站安全运情况,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确保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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