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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gjkw/2022-0000074 公开目录 情况总结
发布机构 临港区 发布日期 2022-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2021年山东省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2021年山东省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2021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财政收支目标圆满完成

2021年全省经济运行呈现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收入质、量实现“双提升”。一是财政收入规模迈上新台阶。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7000亿元大关,达到7284亿元,规模居全国第5位,比上年增长11%。二是财政收入质量实现新突破。全省实现税收收入5476亿元,比上年增长15.1%,税收占比达到75.2%,较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三是政府综合保障能力有了新提升。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分别实现7977亿元、6558亿元、163亿元,增长9.6%、27.3%、5.2%,对政府综合保障形成有力支撑。

(二)财政支出有压有增保障有力。一是支出规模再创新高。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709亿元,同口径增长9.5%。二是重点支出保障积极有效。全省民生支出92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9%。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科学技术支出同口径分别增长9.6%、14.8%、28.3%,均高于总体支出增幅。三是一般性支出控制有力。实行“三减三控”,2021年省级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业务类运转项目、“五项经费”(即“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规模分别压减20%、20%、30%,“三公”经费预算下降25.9%,厉行节约效果彰显,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公务用车购置、新增资产配置,腾出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四是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大力压减。完善政策项目评估清理机制,坚决取消或压减到期政策、低效政策。省级预算取消到期政策166.41亿元、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90.58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6%。五是预算编制关口把严卡牢。运用“零基预算”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改变“基数+增长”的传统做法,根据支出需要重新排项目、定资金,建立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真正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六是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27项中央资金、16项省级资金、20项市县资金纳入直达范围,全省共分配落实直达资金1630亿元,支持实施2.2万个项目,超过1亿人次和5万户企业受益。

二、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调节作用,集聚各类资源要素,支持经济持续恢复、迈向高质量发展。

(一)大力推进减税降费。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创新出台税费减免地方“自选动作”,确保企业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全年新增减税降费700亿元以上,有力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一是延续阶段性税费政策。继续实施应对疫情及2020年底到期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不搞“急刹车”,持续帮助困难行业企业恢复发展。二是加大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在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力度,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三是加大制造业支持力度。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进一步扩大先进制造业企业留抵退税政策适用范围,全年为1.2万户次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553亿元。四是出台地方减税降费政策。根据国家授权,在省级权限范围内,将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底,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取消闸坝维护费,连续3次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有力促进实体经济企稳复苏。

(二)大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一是优化资金筹集机制。全省统筹财政资金1627亿元,集中投向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运作,省级新设基金25只,基金认缴规模241亿元;投资项目298个,实现投资259.2亿元,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538.6亿元,主要投向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出台24条举措推动PPP规范发展,全年新纳入财政部管理库项目44个,投资额548亿元。深化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省级统筹资金97亿元,投向基建、科技、制造业等领域重大项目。二是支持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省级落实资金5亿元,综合采取股权投资、设备奖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实施万项技改、万企转型,推动工业企业走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道路。三是支持培育壮大新动能。聚焦集成电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首轮流片费用补贴和封装测试平台考核激励政策。聚焦高成长性企业培育,按照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数量和增幅,对评价结果居前3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500万元奖励。

(三)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创新完善政策机制,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快高水平创新性省份建设。一是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把科技创新作为战略性投入和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省级统筹整合科技资金132亿元,比上年增长10%,按照统一集中、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五统一”管理模式,集中“大资金”办好“大事情”。二是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支持实施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帮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松绑减负。结合国家改革部署,研究拟定《关于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符合创新规律的科研经费管理新机制,下放更多自主权,增强科研人员获得感。三是创新支持机制。推行“揭榜挂帅”机制,实施100项左右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启动13项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对28个科技领域项目实施股权投资,进一步健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增信分险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加大科技投入。四是强化科技人才支撑。省级据实足额保障人才建设资金,重点支持引进顶尖人才、泰山系列等高端人才工程,培育引进大国工匠等技能型人才,为人才兴鲁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四)大力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一是加大新产品保险补偿力度。省级落实资金1.2亿元,促进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产品推广应用,推动产业链关键环节更新换代。二是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省级落实资金1.75亿元,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经济园区奖补和“云服务券”补贴等政策,加快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三是实施重点产业链尖端人才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研发一线人员给予奖励,调动研发积极性。

(五)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是鼓励研发创新。建立研发投入“多投多奖”的递增激励机制,落实资金近1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6300余户。加大创新券补贴力度,全省近900家企业预约使用创新券近5000次,使用企业数量、使用次数分别增长31%、62%。二是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制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将政府采购预留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份额分别由30%和60%提升到全国最高的40%和70%;将部门单位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范围,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全省授予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规模1774.96亿元,占全部采购规模的七成。三是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政策,全年共推动合作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145亿元。出台全国首个供应链金融财政支持政策,全省签发供应链票据93亿元。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帮助企业获得融资81亿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六)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支持加快铁路建设。省级多渠道筹集资金38.85亿元,支持潍坊至烟台、莱西至荣成高铁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支持优化公路路网。推进京台高速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省级筹集资金65亿元,支持国省道项目建设改造;筹集资金9.44亿元,支持京沪高速公路山东段建设,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477公里;筹集资金29亿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改造农村公路1万公里。三是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省级多渠道筹集资金120亿元,带动全省投入249亿元,保障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等234个重点水利工程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支持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沿黄9市两年累计完成投资额213亿元,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304万亩。落实资金12.6亿元,支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水生态修复工程。四是支持重大项目基建投资。统筹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资金134亿元,集中投向“两新一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五是支持机场扩容改造。省级筹集资金4亿元,支持机场项目建设,菏泽机场建成通航,民用运输机场数量达到10个,居华东地区前列。六是支持水运设施提档升级。省级筹集资金19.69亿元,实施京杭运河主航道升级改造、小清河航道建设。

(七)大力支持稳定和扩大消费。一是支持消费升级。省级筹集资金38亿元,支持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奖补政策,对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给予补贴;落实资金10.9亿元,提前完成国家下达山东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2万辆的任务目标,促进节能减排,拉动汽车消费;支持家电生产企业通过自建、联合和委托等方式,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二是推动服务消费。省级安排资金4000万元,支持举办文化和旅游、体育惠民消费季,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让利方式,带动市县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1.22亿元,直接拉动文化旅游消费3.4亿元;统筹资金6000余万元,支持全省符合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三是支持完善农村流通体系。省级筹集资金1.7亿元,支持济南、青岛等8市开展农商互联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筹集资金1.5亿元,对栖霞、高密、曲阜等9个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予以奖补,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四是优化消费环境。省级落实资金2700万元,支持步行街提升改造、“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乡镇商贸中心引领县建设。

(八)大力支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一是创新推出“鲁贸贷”政策。设立“鲁贸贷”风险补偿资金,通过“政府+银行+信保”合作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向中小微外贸企业发放贷款,支持开展外贸出口经营活动,并对银行贷款风险损失给予相应补偿,缓解外贸企业融资难题。2021年,“鲁贸贷”承办银行累计为499户外贸企业授信,授信金额20.9亿元,其中放款494户,共计12.4亿元。二是支持引进利用外资。省级落实资金8286万元,对新引进的10个重大外资项目给予奖励;落实资金1.1亿元,对年度引进外资前十位的开发区和首批国际合作园区给予奖励,打造对外合作主阵地。三是支持外贸转型升级。省级筹集资金3500万元,对外贸转型升级成效突出的市给予奖励;落实资金1000万元,支持县域外贸优化升级。四是支持跨境电商主体培育。省级筹集资金1000万元,对5个跨境电商平台、10个跨境电商产业园、20个公共海外仓给予支持,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

(九)大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建立区域均衡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重点向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困难地区倾斜,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完善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制度,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二是建立财政困难县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从县级财源质量优化、基层运转政策落实、财政管理绩效、债务风险防控、财税改革创新、自我保障能力提升等6个方面进行考评,对综合得分前10名和单项指标得分前30%的财政困难县给予资金奖励,激励薄弱县加快发展。三是实施“十强县”系列财政激励政策。每年在全省竞争性确定10个工业强县、10个现代农业强县,给予每个县(市、区)每年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并与专项债券、政府引导基金、金融等政策协同联动,支持其率先发展、示范带动,形成多极引领、多点支撑的县域发展新格局。

三、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优先选项,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办好20项重点民生实事提供了资金保障。

(一)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省实现就业支出63.4亿元,对稳定就业形势、推动更高质量就业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大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创新出台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政策,支持5.3万家企业吸纳就业。通过担保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发放创业贷款226亿元,规模居全国首位。二是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支持实施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创业推进行动,落实就业见习、求职创业等补贴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环境。省级下达专项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9亿元,支持妥善安置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或就业困难退役士兵。三是支持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进一步扩大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支持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23万人次,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加强医疗卫生保障。一是提高经费保障标准。连续第9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人均达到79元。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580元。二是支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统筹用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资金,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力度,推动基层医疗卫生“网底”健康运行。三是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筹集资金155亿元,落实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政府补助政策,加大对中医药倾斜力度,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儿科、精神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大助理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癌症早诊人员等人才培养力度,补齐紧缺卫生人才短板。支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项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储备和能力。五是支持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全省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01亿元,归集医保基金98亿元,支持提升疫情防控能力,保障新冠疫苗免费接种。

(三)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全省实现教育支出241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连续10年超过20%。一是支持基础教育发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改薄与能力提升工程,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确保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动态清零、不再反弹。推动多渠道多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对特殊教育等支持力度。二是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科教融合新建大学建设等高等教育重点项目,实施高校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发展、协同创新、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等重点专项计划,助力在鲁高校“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三是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省级职业教育资金增长64%,重点支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以及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培训、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等,打造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四是支持提升教师队伍素质。重点支持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推动实施各教育阶段教师省级集中培训、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等。五是支持完善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从幼儿园到大学各项学生奖励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四)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一是优化政策安排。省级安排资金4.5亿元,通过“增、减、调”相结合,实施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等4大类9项奖补项目,提升养老服务整体效能。二是提高保障标准。连续第1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分区域将护理型养老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提高到8000元至1.2万元,将养老机构收住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运营奖补标准分别提高到2400元、3600元。三是调整补助方向。根据“十四五”养老服务新形势,更加突出需求导向,财政重点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居家社区养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五)做好民生兜底工作。一是支持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省级筹集资金1亿元,同时引导各市加大投入,在全国率先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政策范围,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享受全省统一规定的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优待政策。二是全力支持困难群众救助。2020-2021年,全省共筹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75亿元,其中省级安排58亿元,年均增长78%,全力保障连续两年大幅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各类救助提标幅度全部在30%以上,直接惠及困难群众360多万人。三是突出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制定出台对市县保供热企业及困难群众的补助政策,各级财政安排保供暖一次性补助资金79.92亿元,确保企业正常供暖、群众温暖过冬。四是实施农村供水提质工程。省级筹集资金2.4亿元,带动全省投入77.9亿元,完成163处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690处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有效改善5900个村群众饮水条件。

(六)支持提升安居宜居水平。一是支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全省实现住房保障支出280亿元,同口径增长29.4%,支持改造老旧小区65.56万户、棚户区12.95万套、农村危房1.7万户。二是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支持济南、青岛2市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两市累计投入资金59.5亿元,筹集房源22.7万套,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三是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支持潍坊市入选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七)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一是建立国有文化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机制。制定《山东省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开征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支持国有文化企业转型升级和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二是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省属文化企业剥离非主业、化解不良资产、明晰股权等工作,深化媒体融合改革。三是支持文旅产业发展。推进智慧文旅建设,加快推行“文旅+”“+文旅”模式,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八)完善居民收入政策体系。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四个方面,提出15项重点任务、52条政策措施,促进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加快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收入分配机制。

四、支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坚决贯彻“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集聚资金资源支持乡村振兴。

(一)健全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一是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完成1027亿元,同口径增长10.2%,高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幅0.7个百分点。发行政府专项债券310亿元,支持352个农林水利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规模。二是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省级统筹安排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481亿元,带动全省整合涉农资金948亿元,集中支持落实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山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获财政部2021年“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财政改革发展的生动案例”二等奖。三是财金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山东农担公司累计为15.8万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856亿元。全省投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9.6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201亿元,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78%,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在52个县(市、区)开展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两年来引导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涉农贷款6638亿元。

(二)支持落实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一是支持农业整体推进、全面提升。聚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654万亩,开展农业良种研发创新,推动全省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千亿斤以上;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稳产保供政策,推动完成“无疫省”建设任务;支持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3个、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2个。聚焦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支持创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3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个、农业产业强镇19个,建设高效特色农业项目县44个,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500万亩,培育县级以上合作社和家庭农场1875家、高素质农民4.02万人。聚焦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持23个县启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50个县开展农业绿色高质高效示范、17个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实施耕地轮作65万亩,推进农牧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发展。二是支持农村重点突破、分类推进。聚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省级筹集资金41.68亿元,带动市县投入41.43亿元,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将政策和资金向20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乡村建设,支持1090万个农村户厕、2万座农村公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创建全国美丽乡村重点县1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00个,支持16个县实施国家级和省级田园综合体试点、2个县实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2个欠发达革命老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聚焦强化乡村治理能力,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县域范围内平均每村每年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11万元。支持1810个“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帮扶村和620个省派“第一书记”帮包村加快发展,按照每村50万元标准支持1492个薄弱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省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全部清零。三是支持农民共享成果。增强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管理系统功能作用,将“一本通”系统发放到人到户补贴扩展至108项,其中,为1021万农户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为188.38万农户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补贴,支持购置农业机械7.98万台(套),补贴棉花种植面积205万亩,对近海捕捞渔船发放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三)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坚持“重绩效、强管理、打基础、固根本”,紧盯涉农资金管理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完成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综合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2021年涉农资金分配挂钩。强化中央转移支付绩效管理,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等获得全国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完善涉农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强化全链条管理,提高资金支出效率。坚持月调度、季分析,及时跟踪掌握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实情况,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督促加快支出进度,推动涉农政策尽快落实落地。

五、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不断创新财政政策机制,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一)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围绕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和环境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省级统筹资金209.36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全力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节能减排、提升环境监测和监管执法能力等重点任务落实。二是健全生态奖补机制。构建省级“1+8”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政策体系,涵盖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节能减排、环境质量生态补偿等重点领域。全年清算兑现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23.2亿元,拨付生态补偿和节能减排奖励资金10亿元,将环境治理成效与经济利益挂钩,调动市县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积极性。三是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印发《关于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办法》,将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广到省内全流域。四是强化“绿色门槛”制度落实。印发《关于加强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落实的通知》,按照与绿色发展的相关性实施差别化政策,对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优先支持,对节能、排污不达标的不予支持,建立部门会商、信息共享、动态调整、轻微容错、责任承诺、审核认定、责任追究和信息公开八大机制,推动“绿色门槛”制度落地见效。五是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首期募集资金3亿元,力争5年达到10亿元,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土壤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为打好打赢净土保卫战提供支持。

(二)支持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一是促进重点区域开展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动5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济宁尼山区域国土绿化试点项目、临沂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二是支持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省级统筹资金9亿元,支持尼山区域国土绿化项目实施,落实造林绿化任务,加强林业病虫害防治,提升森林防火能力,实施黄河三角洲等湿地保护,推动珍稀濒危物种种质资源保护,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三是推动矿山环境治理。省级统筹资金2.4亿元,支持济南、淄博等市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废弃矿山面积1619公顷,废弃地复垦利用率达到50%以上。四是建立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按照“稳定存量、突出增量、正向激励、奖惩结合”的原则,建立全省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根据各设区市森林生态环境变化情况,由省级对各市补偿资金或者由各市向省级缴纳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调动各地植树造林积极性。

(三)支持自然资源有效利用。一是推进地质灾害治理。省级统筹资金2800万元,支持淄博、枣庄市开展重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进一步减少地质灾害危险源。二是推进矿业权退还。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退出的设区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完成退出整改任务的,省级给予奖励,鼓励自然保护区采矿权有序退出。

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以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为目标,大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以改革促管理、以创新增效益。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省政府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确定6个方面34项具体任务清单,全面推动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刚性预算、绩效预算、透明预算、可持续预算等“六个预算”改革落地。抓紧抓实预决算公开,完善公开模板,细化公开要求,加强对预算部门单位的工作指导,并将预决算公开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引导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通过实施清单式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重点明确公路、港航、铁路、机场、邮政、综合交通等6个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强化省级承担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推动建立起权责清晰、各负其责、协同联动的现代交通运输财政保障体系。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扎实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扩围提质”,在财政部组织的综合绩效评价中,山东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获得全国第3名的好成绩。一是夯实管理基础。建立健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制度办法,形成“1+2+30”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标准体系,省级绩效指标标准体系涵盖5000多条指标,绩效管理的“标尺”更加精准。二是加强管理创新。在全省开展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调整完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构建科学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出台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建立涵盖目标编报、部门自评、绩效报告、财政评价、结果应用等6个方面的全链条管理模式,整体指标体系建设及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省级和15个市实现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全覆盖,区县全面推开试点。建立全周期跟踪评价机制,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绩效跟踪评价。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对4735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评价资金规模4154亿元,根据评价结果压减预算83.4亿元。其中,省级对44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完善制度办法19项,调整政策5项,整改问题296项,压减2022年预算3.5亿元。

(四)稳步推进税制改革。一是顺利完成契税地方立法。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税率由4%下调至3%,将全省契税税率统一为3%,支持维护经济运行、调节土地供应、稳定房地产市场。二是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授权事项。按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授权,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按照便利税收缴纳和征管的原则,对“纳税人所在地”予以明确,确保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如期实施。三是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在商河县、费县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根据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差别化确定企业适用税额标准,进一步强化税收调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四是深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开展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管理改革,升级水资源税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对涉税取用水信息的实时监测,方便纳税人查询和申报纳税,提高取用水管理和税收征管效率,增强水资源税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调控作用。五是创新开展车船税收入分配改革。稳步实施车船税收入归集分配改革,有效规范车船税收入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五)深化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一是市场化统筹运营初见成效。在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省级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闲置和出租的土地、办公用房、存量公有住房实行统筹运营、共享共用。二是政府公物仓建设有序推进。省级政府公物仓完成选址改造并投入使用,2万余台(件)、价值近3300万元的办公设备、家具等已评估入仓,保障了多个专项工作需要。全省有14市建立起政府公物仓制度。三是加强资产管理。统一组织公路资产、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等资产调研和清查工作,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入账核算和登记管理。

(六)深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一是建立管理框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山东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陆续出台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经营绩效考核以及负责人薪酬管理、工资总额等配套办法,进一步厘清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权责边界,搭建起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四梁八柱”。二是推进重点改革。“一企一策”落实省属骨干金融企业改革方案,推进企业竞争活力、整体实力持续增强。三是夯实基础工作。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监测,摸清全省700多户国有金融机构及权属企业产权归属关系,动态掌握6.5万亿元国有金融资产状况。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监管职责,坚持“放管结合”,重点管理好改革重组、财务预算、股权管理等重大事项,促进省属骨干金融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实施罚没财物管理改革。一是建制度。印发《关于规范全省罚没财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分成政策,规范征缴程序。二是搭系统。在全国率先建立罚没物品管理“虚拟公物仓”,将省市县三级执法执纪机关罚没物品信息纳入监管,开发建设全省统一、各级各部门共用的罚没物品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定标准。研究制定《罚没物品分类与代码》,申报山东省地方标准,解决了罚没物品部门条块分割、信息难以统计、系统难以对接等难题。四是推试点。明确潍坊市和临沂市为山东省罚没物品公物仓集中管理试点地区,同步开展罚没物品网络拍卖试点,探索罚没物品公物仓集中管理模式。

七、支持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注重统筹发展与安全,积极稳妥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健全完善财力保障、审查监控、库款调度、发展激励、责任追究、应急处置等“六项机制”,紧盯财力薄弱市县、关键敏感节点,强化对下保障。一是强化基层财力保障。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级下达市县各类转移支付2529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资金560亿元,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强化预算审查监控。对全省136个县(市、区)2021年“三保”预算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不留缺口。完善地方财政运行监控系统,密切跟踪基层“三保”政策落实和支出执行情况,及时防控化解风险。三是强化财政库款管理。在保持现有工资专户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增设省财政困难县基本民生支出专户,共向两个专户拨付资金627亿元,保障基层工资发放和重点民生支出。四是强化责任落实考评。将县级“三保”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省对下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市县责任。

(二)支持保障能源安全。全面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建立完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强化能源增储保供。支持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推动形成天然气储气能力6150万立方米,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二是支持生物质发电。根据国家生物质发电财政补贴调整政策,会同发改和能源部门完善山东省相关政策,做好2021年度中央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和配套资金落实工作,促进全省生物质发电产业稳定发展。三是支持燃料电池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全省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加氢站奖励政策,根据各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励,支持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推广应用氢能源。

(三)支持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和救助。全省各级财政紧急拨付资金67.7亿元,保障防汛抗旱、农业生产救灾和应急救援等。一是完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落实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形成与各级财力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领域投入保障体制。二是支持储备应急物资。研究制定有关方案,支持省级应急物资配备,提升“抢大险救大灾”能力。三是支持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省级筹集资金1.78亿元,带动市县投入11亿元,支持地质、交通、地震、气象、水利、海洋等领域全面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四)支持加强安全生产治理。省级安排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资金9.99亿元,重点支持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增强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一是支持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落实相关经费保障政策,支持152个基层工作组沉在基层、直插一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区域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省级筹集资金2.05亿元,支持组建森林火灾、危化品事故灾害、自然灾害、矿山和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5个省级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以及鲁中、鲁东、鲁南3个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加大装备配备以及备勤运转保障力度。三是支持构建全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筹集资金2.07亿元,支持在全省布局航空救援直升机,加强航站地面保障,提升航空救援能力。四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将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22个行业领域纳入举报奖励范围,对经核实的举报人分档给予现金奖励,支持实施安全管理社会监督。

八、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聚焦财政运行中的短板弱项,不断完善财政管理机制,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一)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搭建覆盖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各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初步形成顺向可控、逆向可溯的“闭环”管理体系,有效提升全省财政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了基础支撑。一是实现多个系统横向整合。预算、指标、执行、采购、工资、会计核算等业务在一个系统中完成,模块之间相互衔接,数据流转更加顺畅。二是实现全省纵向全覆盖。系统省级部署,覆盖全省各级,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流向明确、来源清晰、账目可查,确保资金精准到位。三是实现流程规范精细。保持数据唯一性和口径统一性,解决了不同系统间账表不一致问题,强化预算约束。

(二)加强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不断优化专项债券管理流程,切实发好用好债券。一是强化项目库管理。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库、发行库、执行库”管理体系,加强资金与项目精准匹配衔接,实现“全封闭运行、全周期预算、全过程监管”。二是优化专项债券发行。科学制定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合理把握发行节奏,确保成熟一批发行一批、支出一批到位一批。三是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实行“两严格、一挂钩”(严格预算约束、严格项目源头管控、新增债券分配与债务风险挂钩),加强专项债券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重点围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大力推行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一是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42类137项禁止事项,保障供应商公平竞争权益。全面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推行网上商城供应商承诺入驻制,已入驻供应商2.35万家,供应商数量增长近10倍。二是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鼓励免收投标保证金;规范缴、退履约保证金流程;积极推行在线投标、在线评审、在线质疑、在线投诉等电子化交易功能,实现采购文件零成本,往来交通零费用,投诉维权零支出,增强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度。三是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在全国率先实现采购意向、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未中标理由、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参与主体行为信息“十公开”,以公开透明促公平公正。四是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畅通供应商线上线下投诉“双渠道”,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四)加强财政电子化管理。一是实施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按照分步实施、自愿参改的原则,在省直部门推行差旅网上报销改革,实现公务人员出差审批、报销以及公务卡支付、还款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有效解决了差旅报销程序繁琐问题。二是实行一码支付。省级涉企财政资金“一码支付”平台正式运行,企业扫码在线提交拨款申请后即可领取财政补助资金,真正实现企业申领补助“零跑腿”,涉企资金拨付效率大幅提升。三是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研发财政电子票据监控平台,通过大数据查询分析运用,实现电子票据开具使用和资金收入全流程、全周期实时监测。启动缴款码短信推送服务试点,切实解决群众手工录入缴款码等痛点,缴费取票更加便捷。建立全省财政票据数据联网机制,统一对接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全国异地报销、异地查验票据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全省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覆盖单位3.59万家,开具电子票据3.42亿份、金额1.94万亿元,使用量较上年增长95%。

(五)加强财会管理和监督。一是加强会计服务市场建设。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中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净化市场环境。二是加强会计准则制度宣传。组织开展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督导。开展管理案例征集,选出优秀案例20个、优秀组织单位10家,发挥优秀案例示范作用,推动管理会计工具应用。三是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组织全省1.72万家行政事业单位按时报送内控报告并通过审核,被财政部确定为全国6个财政内控联系点之一。四是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圆满完成43.98万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任务,组织开展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加强会计培训,全年培训高端会计人才584人次,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达80余万人,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

(六)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一是谋划推进“十四五”财政法治建设。出台《山东省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财政,明确6个方面主要任务、27项具体推进措施;制定《山东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明确主要目标、工作原则、方式方法和6个方面重点普法任务,为“十四五”全省财政法治建设提供了路线图。二是大力推进依法理财。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三是加强财政政策公平竞争审查。省财政厅全年审查新增政策32件,对338件现行有效政策开展清理。在山东省政策中央厨房管理平台发布涉企、涉农、涉民政策文件49件,累计发布216件。“以财政法治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入选全省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财政立法课题荣获政府立法理论研讨二等奖。

2022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目标,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和“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努力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为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重点做到“四个着力”:一是着力支持高质量发展。全面抓好“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落实,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和生态文明建设奖补机制,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灵活运用引导基金、专项债券、股权投资、PPP等政策工具,支持扩需求“十大行动”、“十强产业”行动计划、“十大创新”行动计划、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落地。二是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支持办好20项重点民生实事,保障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支出。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建立健全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三是着力兜牢安全底线。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守牢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加强县级财力保障,完善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四是着力深化财税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等配套制度办法。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开展省级成本绩效管理试点,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化税费制度改革,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深化资产管理改革,用好政府公物仓,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统筹运营。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推动省属骨干金融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功能作用。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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