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资金拨付审核关。将原始凭证审核岗人数由1人增加至2人,重点审核资金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原始凭证经初审、复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资金拨付环节,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支付。今年以来,共审核发现材料不齐全、标准不合理、手续不完备等各类问题27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严把项目实施监督关。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跟踪监督机制,事前论证审核,事中跟踪问效,事后验收复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项目实施监督活动30余次。
三是严把民生资金监督关。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大对扶贫、社保、农业、水利、教育等部门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民生资金等问题,确保民生资金真正用到百姓身上。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民生资金专项监督活动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