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区始终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工作,坚决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积极推动专项整治及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被巡察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行业领域、改进提升工作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升。截至目前,被巡察单位新建规章制度共92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45件,制定强化管理措施136条。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在整改期限前半个月向被巡察单位下发督办单,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负责人落实措施等,在被巡察单位完成整改后半个月内,选派督查组进行“回头看”,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整改情况集中检查。目前,已下发督办单9件,开展“回头看”检查3批次。
二是强化整改落实。始终坚持把整改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巡察前要求被巡察单位对照规定开展自查自改,即知即改;巡察中对边巡边改问题督促制定方案,立行立改;巡察后强化对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限期整改,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通报典型。
三是开展巡察约谈。在听取第四轮巡察工作汇报后,区党工委书记就存在的部分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亲自约谈了分管组织、财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督促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是推进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巡察机构向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整改建议函4件,督促开展面上整治,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亲自督办1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4件,下发区整改通知2件,有效从机制源头上防止问题的发生。
五是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按照“自己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等形式要求,把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重要科室作为重要排查对象,着重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针对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各镇各部门对现有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分析、查找原因,制定防控措施。全区排查出廉政风险点共2000余条,并制定出针对性防控措施。
六是放大巡察成果效应。对于巡察发现的线索,尽快组织查处,一查到底、一追到底。对巡察中经研判发现问题明显的、够处分的,优先办理,快查快办;对重大或可移送检察机关的线索,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牵头负责落实,调度移交线索办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办理中的难题;对应该负有领导责任的都按照“一岗双责”机制严肃追责,切实发挥巡察震慑效果。巡察中移交立案2人,移送检察机关2起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