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以来,团林镇严格按照有关部署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村广播、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力度。截至目前,全镇共悬挂、张贴宣传标语600余幅,发放明白纸1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60车次,进一步凝聚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社会共识。
狠抓责任落实。制定了《团林镇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制度。镇与工作区、工作区与村、村与户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实行镇村干部包片制,将每个村、每片区域的秸秆禁烧任务落实到人,坚持日盯守、夜巡逻,确保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严格法律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