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区容秩序整治。加强各类经营市场的规划与管理,坚持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路面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突出问题,做到整治一处,长效保持一处。目前,已清理店外经营31家,清理占道经营47处。
二是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大城区环卫保洁力度,实行机扫和人工保洁相结合的作业方式,增加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作业频次,大力推广“深度保洁”,全面提升城区道路洁净度;扎实开展“清积存、大扫除”专项行动,彻底治理城区脏乱状况,着力改善环境卫生质量,确保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目前,已建成20吨压缩式生活垃圾移动站10处,累计清运处理生活垃圾3.29万吨。
三是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注重强化源头预防,严把牌匾设置审批关,从严控制临时性商业广告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对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户外广告进行依法拆除。目前,已拆除大型户外广告316余平方米,排查大型立式户外广告6处,清理野广告207处,查处并整改安全隐患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