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区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明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实施程序及有关工作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1.54亿元,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将上级切块下达的涉农资金与本级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集中用于符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多行业融合、集中连片治理的重点项目;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改变过去按部门、按项目分头下达资金的办法,统筹考虑各项因素提出资金切块建议,按程序下达分配计划。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将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纳入动态监控平台,定期分析通报各部门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关注涉农资金安排使用和支出进度情况;对涉农资金进行综合绩效评价,重点关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使用管理成效、乡村振兴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以及群众满意度,确保资金早落实、项目早建成、群众早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