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运行制度化。实行事项办理“三个一”制度,即办事“一窗口”受理、“一平台”流转、“一站式”服务;坚持事项要素“四公开”原则,即公开服务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明确事项时限“五制”要求,即遵循一般事项即办、特殊事项承办、企业登记联办、投建项目代办、控制事项明确答复。
二是流程规范化。对划转和进驻事项进行颗粒化改造,统一口径和标准,公布“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清单184项,“一次办好”覆盖率达到75%。全面梳理划转事项要素,逐一完善业务流程,彻底实现线上线下直接办理。目前,已完成企业注册登记、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等36项较大事项的颗粒化改造工作。
三是事项标准化。本着先易后难、流程优先的原则,积极推行“联合踏勘”“容缺受理”“闭环管理”和“层级审批”,总结借鉴“多图联审”工作经验,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取消或下放618项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前置审批改为后置登记事项的规定进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目前市场主体登记仅保留了28项设立前置审批和31项变更、注销前置审批。
四是管理精细化。制定《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服务指南》,明确划转事项和进驻事项的基本要素和流程,出台《临港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事项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协调联动办法(试行)》《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工作暂行办法》《临港区优化政务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等40余项制度。实行集体研讨学习制度,对窗口人员实行“全科”标准化培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政务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