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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求助:临港区人民路中段临港新城社区,为还建房,其欲租赁该沿街楼用于开办店铺,该处居民告知其该沿街楼属于临港区朱芦镇党委,要求落实是否属于朱芦镇党委管理。
临港规划建设局回复:来电人反映的朱芦新城社区商业用房至今未出租问题,经了解该小区商业用房归国有企业临沂市振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所有,现小区商业用房正在处于后期装饰装修阶段,未全部完成竣工,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统一对商业用房进行拍卖。经与来电人沟通解释,已取得来电人的理解,对回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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