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1-103110-957 | 公开目录 | 事业单位招聘 |
发布机构 | 临港经济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17-1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招聘特巡警队员公告 |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队员(勤务辅警、文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特巡警队员2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3日--1999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武警、退役士兵根据工作需要放宽至35周岁。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武警、退役士兵学历适当放宽至高中)。 (五)从事过办公室工作、有较好的写作基础或者法律、文秘、机电化工、计算机专业的人员优先录用;优秀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者优先录用。 (六)身心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性及其他严重疾病、无纹身;无色盲、色弱;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七)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曾在公安机关工作,因故被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有吸毒史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报名地点: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特巡警大队综合室(分局大院1号楼207室),咨询电话:0539-7261769。 (三)报名须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明以及其它符合优先录用的相关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和现场目测 (一)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现场目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参加现场目测,目测结果当场公布。 五、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港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主要为行政测试、公安业务基础知识、写作等。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临港公安”(lylgga)微信公众号发布。 3、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折算计分,由高到低按照1:1.5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进入测试人员名单将在“临港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体能测试 进入测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到达临港公安分局战术训练场举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见附件1)。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 七、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政审内容参照相关政策执行,经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时间电话通知)。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港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职级;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1: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临沂市公安局 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