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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0921-103023-786 公开目录 事业单位招聘
发布机构 临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17-08-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2017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17年度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50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3)。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3);

3.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5.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民路与关山东路交汇中兴商务大厦东配楼南门)。

(3)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2,可登陆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kfq.gov.cn/下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张。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kfq.gov.cn/)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情况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kfq.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kfq.gov.cn/)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3.考察和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个应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办法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

1.聘用后实行聘员制管理,由集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一次性签订3年《劳动合同》,且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聘考试(除临港区外)。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本科学历2500元/月(含保险),试用期1年;硕士研究生2600元/月(含保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为“称职”等次的,确定为正式聘员,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直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试用期内购买社会保险,转正后购买住房公积金。

4.正式聘员工资为3500—4500元/月(扣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所有考务信息均通过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cyq.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9—7668118(报名开始前)

0539—7667637(报名期间)

附件:

1.2017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2017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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