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1-101714-492 | 公开目录 | 事业单位招聘 |
发布机构 | 临港经济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15-04-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关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
各位考生: 现将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5年4月18日(星期六) 集合地点:请于体检当天早7:30准时到莒南县体育中心东门集合(天桥路114号)。 二、体检须知及有关事项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上缴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并事先告知带队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考生的聘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260元(自备零钱)、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照片一张、中性笔一支。 10、未准时到集合点集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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