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1-101539-407 | 公开目录 | 事业单位招聘 |
发布机构 | 临港经济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15-01-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根据工作需要,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年龄在40岁以下(1974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备教育部认定的同等学历,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1月16日为截止日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正在接受有关执法执纪部门立案侦查、审查的; (7)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适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8)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处理,在禁考期内的; (9)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10)曾被开除公职的; (11)本人与招聘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及其他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由原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普通岗位7的,还要填写《个人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登记表》(附件4),列出近些年来个人所承担的重要文字材料名称、篇幅、利用情况及参与程度等,重点是2013年以来的综合性材料,数量要求不少于10篇。对所列综合性材料目录,要对应提供原件或发表原件等。《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登记表》及材料原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2、不允许委托他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要如实填写《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不如实填写的经审查后取消报考资格。 4、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6日-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厉家寨办公区1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9-7668118 3、应聘人员根据电话通知,凭身份证到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厉家寨办公区10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视情择期在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cyq.gov.cn)公布。 五、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对因弃权、体检及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办理试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 2、所有考务信息均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cyq.gov.cn)发布,考生要及时登录网站查看,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务的,责任自负。 附件:1、《报名职位表》 2、《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承担重要文字材料登记表》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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