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1-100849-891 | 公开目录 | 事业单位招聘 |
发布机构 | 临港经济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12-1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简章 |
为进一步加强团林镇城镇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籍退伍军人。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常住户口。 5、男性,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6、具有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职责要求 1、负责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镇村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2、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办理有关项目审批事项和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建筑。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环保、土管、绿化等工作。 三、招聘数量 招聘8名城管执法协管员(限男性)。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现场目测、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9日—10月12日 报名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厉家寨办公区西区10号平房) 联系电话:0539 -7667637、15715390688 (二)现场目测与资格审查 现场目测、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到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cyq.gov.cn)下载《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份,一寸照片2张)、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书(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退伍证明材料。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考务费每人40元。 五、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由区人社局组织有关人员统一命题,主要测试考生法律常识以及城市管理专业基本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统一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招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资格。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或放弃体能素质测评的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素质测评由区纪工委(监察室)、人社局和城管分局共同组织实施。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体能素质测评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cyq.gov.cn)进行公布。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经政审合格的,由区城管分局负责管理培训等,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优先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的人员月基本工资1000元,每月按照出勤情况发放出勤补助,按企业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对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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