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921-100815-055 | 公开目录 | 事业单位招聘 |
发布机构 | 临港经济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12-03-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山东省临沂市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简章 |
附件3: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诚信承诺书 为加快临港经济开发区科学发展,吸引和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干事创业,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经济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聘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这次共招聘18名工作人员,招考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考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 5、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个别能力特别突出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计算年龄和工作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 6、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往年毕业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7、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属在职人员报名的需同时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参加工作时间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属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不允许委托他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凡不按规定报名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被原工作单位开除公职的;(4)受到拘役及以上刑事处罚的;(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6、报名时需提交已经如实填写好的《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对不如实填写的经审查后取消报考资格。上述表格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0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本次招考设报名点两处 : 报名点一: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厉家寨办公区)。 联系电话:7667759 报名点二:临沂市人力资源市场(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与羲之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15715390688 3、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中,文字工作者、广播电视主持、记者和讲解员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实际操作水平占20%的比例,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水平、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视情择期在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lylgcyq.gov.cn)公布。 六、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对因弃权、体检及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两年(试用期包括在总聘期内),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择优办理续聘手续;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派遣到区直各用人单位工作。聘用满六个月后,表现较好,根据我区实际和人事管理规定,参与在编事业人员招聘;表现较好,适合岗位工作需要的,可实行职务聘任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试用期满合格,仍保留其事业身份。新聘用人员按照《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聘员管理办法》实行年薪制,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所有考务信息均通过考聘网站(http://www.lylgcyq.gov.cn)发布,考生每天要及时登录网站查看,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务的,责任自负。 附件1: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聘员年薪标准表 附件3: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诚信承诺书 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1: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 聘员年薪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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