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827-095308-708 | 公开目录 | 环境处罚信息 |
发布机构 | 临港经济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临沂亿晨镍铬合金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镍铬合金节能环保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临沂亿晨镍铬合金有限公司已委托中环博宏(山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重新编制临沂亿晨镍铬合金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镍铬合金节能环保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特此进行公众参与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临沂亿晨镍铬合金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镍铬合金节能环保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临沂亿晨镍铬合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临沂市临港区域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园区,西邻芦山路,南邻锦绣一路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亩。项目主要建设16台φ4.5×45m干燥回转窑、16台φ4.6×110m焙烧还原回转窑和16台30MVA全封闭矿热电炉;主要构筑物包括:原料仓库、主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及临时渣场等;配套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气系统、循环冷却系统等;辅助设施包括物料输送系统、办公楼、食堂、职工宿舍等。 项目投资:总投资4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812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及环保措施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源包括:红土矿破碎筛分工序粉尘;配料、回转窑上料工序粉尘;干燥窑窑尾烟气;电炉出渣铁烟尘。 红土矿破碎筛分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2套)后,45m排气筒(1#、2#)排放。 配料、回转窑上料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4套)后,45m排气筒(3#~6#)排放。 电炉高温炉气经旋风除尘(16套)后,与焙烧还原回转窑高温尾气一起进行SCR脱硝(16套)后进入干燥窑。干燥窑尾气经旋风+静电+CFB半干法脱硫+湿电除尘(4套)后,72m(7#~10#)排气筒排放。 电炉出渣铁烟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8套)后,45m排气筒(11#~18#)排放。 有组织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同时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表1、《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生产装置区无组织排放源包括车间生产中集气罩未捕集的烟(粉)尘、物料运输、装卸、转运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氨水罐跑冒滴漏产生的无组织氨。项目为了控制无组织废气产生量,减少物料损失和防止污染环境,采取了源头控制、过程强化管理等措施。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氨厂界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循环系统冷却排水、软化水站排水、脱硫废水、湿电废水和生活污水。 其中,净循环冷却水系统、软化站排污水作为浊循环系统补充水;项目湿电除尘器除尘后废水直接排入脱硫系统回,脱硫废水经絮凝沉淀净化后,进入冲渣冷却水系统补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用水标准要求回用于冲渣,不排放。全厂做到废水零排放。 3、固废 项目按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及处理处置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回收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系统;炉渣外售建材企业回收利用;废耐火材料由耐火材料厂家回收;废布袋由废品回收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的主要成分为有机质,属一般固体废物,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厂区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收运。 危险废物:脱硝系统废催化(HW50、772-007-50)、废离子树脂(HW13、900-015-13)、废机油(HW08、900-249-08)及废液压油(HW08、900-218-08)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处理措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废通过企业内部循环利用或周边企业综合利用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置。 4、噪声 项目针对各类主要声源的特点,采取隔声、消音、减振、吸声等治理措施。对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用提高安装精度,减小声源噪声的同时,主要采取厂房等建筑物的隔声、距离衰减等途径进行控制;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相关产业政策,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以后,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保证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采取的工艺、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临沂亿晨镍铬合金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镍铬合金节能环保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临沂亿晨镍铬合金有限公司索取,报告书全本发布期限同本次公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方式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临沂亿晨镍铬合金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主任 电话:15853185800 E-mail: 八、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中环博宏(山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西山东路217号鑫源山庄E商业西侧3-8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1-55803609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意见征求时间是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请公众在此期限范围内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链接 附件3: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方式 以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临沂亿晨镍铬合金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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