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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0827-093226-237 公开目录 环境处罚信息
发布机构 临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18-0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临港区转办群众信访举报及边督边改情况(第五批)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临港区转办群众信访举报及边督边改情况(第五批)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区第五批信访件共计2件。截至9月10日,已全部办结,现予以公开。

已办结2件案件中属实2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33家。

具体办理情况可查阅《临沂临港报》或本网站。

2018年9月10日

临沂市转办件(第五批)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明细表(截至9月10日9时)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0825-325

1、朱芦镇宋家村,村主任宋某栋在村南开办养鸡场,直接将污水排放到河流内,且气味难闻,要求尽快查处。

2、朱芦镇宋家村,村民宋某善在村南开办养猪厂,废水直接排放到河流内,要求尽快查处。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畜禽、农药化肥污染

1、宋某栋养鸡场在养蛋鸡3000只,属于养殖专业户,位于限养区。建有50立方米沉淀池,粪污经沉淀后外运作肥料,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外排河流情况,但沉淀池未建设防雨设施,雨污分流不到位,现场有养殖气味。

2、宋某善养猪场在养生猪38头,属于散养户,位于限养区。现场检查,发现未建设粪污沉淀池,雨污分流不到位,有少量污水随雨水排入村内沟渠情况。

1、责令宋某栋养鸡场进一步提升改造污染防治设施,在出粪口和沉淀池加盖防雨棚,实施雨污分流,及时清理周边粪污,消除气味污染。截至8月31日,已全部整改完成。

2、责令宋某善养猪厂建设规范标准的沉淀池,实行雨污分流,确保粪污不外排,不影响周边环境。截至8月31日,沉淀池已完成清表开挖,9月10日前建设整改完成。

2

0825-335

1、临港区大山路中段金龙河社区,该社区向西北方向1000米左右存在多家养猪场、养牛场,直接将污水外排放到社区西侧河流内,污染河道,要求尽快查处。

2、临港区大山路中段金龙河社区,该社区西邻一家养鸡场,气味难闻,污水外排,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处。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畜禽、农药化肥污染

1、反映的场所为温家村养殖集中区域,位于限养区,现有养殖户31户,存栏生猪1425头、牛40头、羊30只、鸡5000只。该区域养殖户均建有沉淀池,但标准不高。有少量污水随雨水外溢,但未排入河流。 社区西侧河流为小龙沟河,临港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点位上、下游水质进行检测,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2、金龙河社区西邻养鸡场于2005年建设,位于限养区,建有养殖大棚4个,现存栏蛋鸡1.8万只。养鸡场建有沉淀池,无粪污外排现象,该养殖场距离金龙河社区直线距离仅10米,养殖气味影响附近居民。

1、坪上镇政府制定《金龙河社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9月30日前,对温家村养殖集中区域进行整治,清理周边存量垃圾,对不达标的沉淀池进行提升改造,确保粪污无外排,消除气味污染。

2、9月30日前,对金龙河社区西邻养鸡场进行停养关闭,拆除养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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