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区第五批信访件共计2件。截至9月10日,已全部办结,现予以公开。
已办结2件案件中属实2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33家。
具体办理情况可查阅《临沂临港报》或本网站。
2018年9月10日
临沂市转办件(第五批)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明细表(截至9月10日9时)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0825-325 |
1、朱芦镇宋家村,村主任宋某栋在村南开办养鸡场,直接将污水排放到河流内,且气味难闻,要求尽快查处。 2、朱芦镇宋家村,村民宋某善在村南开办养猪厂,废水直接排放到河流内,要求尽快查处。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
畜禽、农药化肥污染 |
1、宋某栋养鸡场在养蛋鸡3000只,属于养殖专业户,位于限养区。建有50立方米沉淀池,粪污经沉淀后外运作肥料,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外排河流情况,但沉淀池未建设防雨设施,雨污分流不到位,现场有养殖气味。 2、宋某善养猪场在养生猪38头,属于散养户,位于限养区。现场检查,发现未建设粪污沉淀池,雨污分流不到位,有少量污水随雨水排入村内沟渠情况。 |
是 |
1、责令宋某栋养鸡场进一步提升改造污染防治设施,在出粪口和沉淀池加盖防雨棚,实施雨污分流,及时清理周边粪污,消除气味污染。截至8月31日,已全部整改完成。 2、责令宋某善养猪厂建设规范标准的沉淀池,实行雨污分流,确保粪污不外排,不影响周边环境。截至8月31日,沉淀池已完成清表开挖,9月10日前建设整改完成。 |
无 |
2 |
0825-335 |
1、临港区大山路中段金龙河社区,该社区向西北方向1000米左右存在多家养猪场、养牛场,直接将污水外排放到社区西侧河流内,污染河道,要求尽快查处。 2、临港区大山路中段金龙河社区,该社区西邻一家养鸡场,气味难闻,污水外排,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处。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
畜禽、农药化肥污染 |
1、反映的场所为温家村养殖集中区域,位于限养区,现有养殖户31户,存栏生猪1425头、牛40头、羊30只、鸡5000只。该区域养殖户均建有沉淀池,但标准不高。有少量污水随雨水外溢,但未排入河流。 社区西侧河流为小龙沟河,临港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点位上、下游水质进行检测,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2、金龙河社区西邻养鸡场于2005年建设,位于限养区,建有养殖大棚4个,现存栏蛋鸡1.8万只。养鸡场建有沉淀池,无粪污外排现象,该养殖场距离金龙河社区直线距离仅10米,养殖气味影响附近居民。 |
是 |
1、坪上镇政府制定《金龙河社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9月30日前,对温家村养殖集中区域进行整治,清理周边存量垃圾,对不达标的沉淀池进行提升改造,确保粪污无外排,消除气味污染。 2、9月30日前,对金龙河社区西邻养鸡场进行停养关闭,拆除养殖设施。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