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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0827-092430-121 公开目录 环境处罚信息
发布机构 临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18-04-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关于对环保督察20180327-8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环保督察20180327-8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转办单20180327-8号已收悉,经我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内容

朱芦镇大茅墩村,村西火车道附近老货场,有人晾晒粪便,异味污染严重。向当地反映未果。

二、属实情况

属实。

三、反映问题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朱芦镇大茅墩村,村西火车道附近老货场,有人晾晒粪便,异味污染严重”问题。

经现场调查,信访反映的老货场占地约10亩,是国有土地,由铁路部门管辖,原为兖石铁路的货场,后来废弃,废弃后无人管理。大茅墩村部分晾晒鸡粪户自发将该地方作为晒干鸡粪的周转场所。2018年3月28日,现场检查时该处存有鸡粪,存在一定程度气味污染。

2、关于“向当地反映未果”问题。

经调查了解,该处出现存放鸡粪的行为后,大茅墩村“两委”多次安排人员进行劝阻、清理。环保督察20171220-21号信访件对该问题进行反映后,朱芦镇党委政府在组织人员对存放的鸡粪进行全部清理的同时,与铁路部门进行了对接,由铁路部门对该货场进行绿化或复耕,但目前尚未履行完手续,部分村民心存侥幸心理,又多次偷存鸡粪,导致事情未得到彻底解决。不存在“向当地反映未果”问题。

四、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无。

五、处理处罚情况

3月28日,朱芦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朱芦镇茅墩铁路货场整治工作方案》,提出整治目标、标准要求,强化日常监管,明确在铁路部门对该货场进行复垦绿化前,由大茅墩村警务网格员曹现雷、曹立旭、曹佃仕三人轮流值班看守,确保村民不再晾晒鸡粪。截至4月2日,现场鸡粪全部清理完成。

六、追责情况

无。

七、案件办结情况

已办结。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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