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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0827-092352-640 公开目录 环境处罚信息
发布机构 临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18-03-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对环保督察20180228-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对环保督察20180228-6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转办单20180228-6号已收悉,经我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内容

莒南县团林镇崖上村水泥厂内有几家选矿粉企业,外排噪音、污水。

二、属实情况

属实。

三、反映问题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莒南县团林镇崖上村水泥厂内有几家选矿粉企业”问题。

经现场调查,莒南县团林镇崖上水泥厂实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埃沟村轩业建材厂,在该企业厂内一片空旷地上有一家矿粉筛选厂,为附近村民合伙建设,共有两台生产设备;该厂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我区产业布局规划,未取得环评手续,污染治理设施配套不齐全,为一处“散乱污”企业。2017年3月在全区“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中,该企业列入清理取缔清单,2017年9月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吊销执照、清除原料”的标准依法予以取缔,2018年春节期间,该企业擅自重新安装设备进行偷产,出现反弹。

2、关于“外排噪音、污水”问题。

该矿粉筛选厂建有循环水池,废水循环利用,厂区未发现外排管路,不存在废水外排问题;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噪音,但距离该厂最近的住户约在1公里外。

四、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无。

五、处理处罚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对“散乱污”企业的取缔要求,2018年3月2日,团林镇组织专业电焊切割人员3名、吊车2台、切割设备1套、装载机3台、翻斗车3辆,对该处反弹的“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拆除;3月7日,该厂已断水、断电,原料、产品等已基本清理完成,轻型设备已转运,重型设备通过破碎锤全部击毁后分批转运;3月8日,后督察发现现场正在平整场地,达到“两断三清”标准要求。

六、追责情况

无。

七、案件办结情况

已办结。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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