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827-092057-778 | 公开目录 | 环境处罚信息 |
发布机构 | 临港经济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17-1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关于对环保督察20171209-3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转办单20171209-3号已收悉,经我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内容 团林镇双合村,村西南1000米有一家洗沙厂,夜间生产,废水直排水库。 二、属实情况 属实。 三、反映问题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团林镇双合村,村西南1000米有一家洗沙厂,夜间生产”问题。 经现场调查,团林镇双合村村西南约1000米处有一家洗砂厂,位于家庭院落内,户主为村民化某照;该厂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我区产业布局规划,未取得环评手续,污染治理设施配套不齐全,为一处“散乱污”企业。2017年12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洗砂厂处于停产状态。 2、关于“废水直排水库”问题。 该洗砂厂建有循环水池,废水循环利用,厂区未发现外排管路;距离该厂最近的水库在1000米外,不存在“废水直排水库”问题。 四、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无。 五、处理处罚情况 按照《临沂市落实山东省〈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实施细则》对“散乱污”企业的取缔要求,2017年12月11日,团林镇组织专业电焊切割人员3名、吊车1台、切割设备1套、装载机2台、翻斗车3辆,对该洗砂厂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产品、清除原料)的标准进行拆除;12月13日,设备、原料、产品等基本清理完成;12月18日,后督察发现现场正在平整场地,已达到“两断三清”标准要求。 六、追责情况 无。 七、案件办结情况 已办结。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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