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827-091818-011 | 公开目录 | 环境处罚信息 |
发布机构 | 临港经济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17-09-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山东和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矿物油加氢精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山东和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矿物油加氢精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和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矿物油加氢精制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25万吨/年矿物油加氢精制项目由山东和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地点为临港经济开发区。项目投资约50835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约为182329.38m2(约273.494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矿物油加氢精制生产设施及辅助和共用工程等,项目建成将形成年精制矿物油25万吨的生产规模。 目前,该项目处于审批阶段,现场还未动工建设。 (二)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和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硕涛 联系电话:13583189478 联系地址:临港经济开发区。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联系人:张阳 电话:0631-5234502 传真:0631-5282715 邮箱:12369ky@163.com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高山街2-5号401 邮编:264200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通过现场勘查,了解拟建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并收集相关工程及环境资料,根据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六) 公示说明 可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短信、发电子邮件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本公告自公布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2017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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