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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0827-091813-591 公开目录 环境处罚信息
发布机构 临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17-09-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莒南六和养殖有限公司演马猪场年存栏6000头种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莒南六和养殖有限公司演马猪场年存栏6000头种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莒南六和养殖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莒南六和养殖有限公司演马猪场年存栏6000头种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莒南六和养殖有限公司演马猪场年存栏6000头种猪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临港产业区壮岗镇演马村西北约670m处

占地面积:15280 m2

工程内容:拆除演马猪场现有构筑物,在原址上新建分娩舍、妊娠舍、代转舍、隔离舍、后备舍、连廊、无害化处理池及宿舍楼等建筑物(构筑物),总建筑面积约34400m2

项目投资: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1)废气: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物料运输及地表覆盖层受到破坏后引起的扬尘。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污染因子为TSP。

(2)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作业的冲洗水和工程施工废料受雨水冲刷产生的污水,还包括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和露天施工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一定量的含油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材料运输等过程中,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1)废气:养殖区无组织排放恶臭、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空间加热器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

(2)废水:猪舍冲洗水、猪尿液、平底刮粪沟冲洗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等;

(3)噪声:猪的叫声以及泵类噪声;

(4)固体废物:猪粪、病死猪、兽用医疗固废、污泥、生活垃圾等。

三、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在施工场区设置围栏;施工场区应经常洒水,保持场地湿润;规定工地上运输车辆的行车路线,保证行车路线上的路面基本清洁;运输车辆出装、卸场地前应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在施工时,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出车厢板,并遮盖蓬布,严禁沿途散落;施工结束时,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进行恢复平整,对闲置空地进行绿化。

(2)废水:施工废水包括泥浆水、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等,泥浆水主要污染物为SS,具有浓度高的特点,针对该类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废水回用于项目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洗涤含油废水经收集后导入隔油池处理,处理后的清液回用于施工,废油回收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严禁无组织的乱排,经管线收集后排入化粪池,经消毒、处理后可用于项目区绿化灌溉。

(3)噪声:避免在夜间进行材料运输等工作;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在项目区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以减少噪声的影响;对较高噪声值的固定设备,应建设隔声间或声屏障。

(4)固废:对于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均要组织回收、分类、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尽量利用或提交收购;对不能利用的,应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期垃圾的管理和回收处理计划和制度。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拟建项目废气包括养殖区无组织排放恶臭、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空间加热器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

养殖区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拟建项目针对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日常管理和技术治理相结合的措施,采用生物过滤器进行除臭。

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项目使用的天然气锅炉为德州红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助燃式燃气锅炉,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室技术,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60 mg/m3(一般为40mg/m3),项目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烟尘≤20mg/m3,SO2≤100mg/m3,NOx≤200mg/m3)。

空间加热器废气: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安装去除效率大于90%以上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

(2)废水: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猪舍冲洗水、猪尿液、平底刮粪沟冲洗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拟建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灌。

(3)工业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收集猪粪,委托有机肥厂处理,生产有机肥;拟建项目病死猪及胎盘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污泥经脱水后交由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由于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恶臭、废水以及噪声和固体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意见表述。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莒南六和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13562927846 邮箱:wxyuan209@163.com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22619699 邮箱:ythb_eia@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2017年9月20日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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