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827-091606-230 | 公开目录 | 环境处罚信息 |
发布机构 | 临港经济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17-05-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山东尼克尔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临港经济开发区热电多联产清洁能源站项目-提质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公众调查需要两次信息公开,现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港经济开发区热电多联产清洁能源站项目-提质煤工程 建设单位:山东尼克尔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黄河五路以北,坪南路以西,黄河四路以南,高新一路以东。 项目概要:项目占地面积约197.8215亩(以最终总平图规划红线为准),建设内容主要为4×100万吨/年煤炭分质梯级利用快速热解制清洁煤装置,并配套建设相关公用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提质清洁煤煤202万吨/年、清洁燃料气13.92亿标立方/年、焦油1.55万吨/年、粗苯5.53万吨/年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工程破碎筛分、干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达标排放,热解炉燃烧废气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脱硫再生尾气经洗涤塔洗涤后达标排放,管式炉燃烧废气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脱硫塔不凝气经洗涤后引至吸煤气管道,污水处理站恶臭经1套除臭装置净化后带包排放,其余无组织煤场粉尘、转运粉尘等均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雨污分流,生产污水及生活废水依据各类废污水的水质特征,采用清污分流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本工程废水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余一般固废均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故本项目固废全部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对产噪设备合理布局、对设备采用减震、吸声、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本工程噪声贡献值满足厂界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拟建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在充分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山东尼克尔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初稿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厂址周围村庄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村庄和周围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以及施工期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 (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电话、信函或电子邮的形式表达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尼克尔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荣江 电话:13801214273 E-mail: 56208260@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山东尼克尔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尼克尔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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