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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0827-091332-197 公开目录 环境处罚信息
发布机构 临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0-07-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结情况公告(2020.7.23)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结情况公告(2020.7.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7月2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7667706通讯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号中兴商务企业发展中心西配楼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276624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山东鹤洋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m³生态颗粒刨花板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临港行审字〔2020〕17号

2020年7月23日

2

关于山东旭坤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0万只玻璃器皿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临港行审字〔2020〕16号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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