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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gjkw/2020-0000102 公开目录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临港区 发布日期 2020-07-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关于《2020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2020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现将《2020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并于7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公务邮报送至临港党政办公室信息调研科。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2020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迈向现代化新征程奠基之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7号)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临港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推进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中心工作信息公开。多渠道公开“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项目突破年”等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公开2020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和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推进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实施减税降费等方面信息公开。在区门户网站、媒体等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加强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工作。

(三)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及宏观数据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敢于直面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深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区管委会要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区管委会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制度。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

(二)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全面梳理编写区管委会工作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公开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三)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202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单位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规范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严防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精准度。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四、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一)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二)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做好区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区门户网站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加强区门户网站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

(三)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加快各部门单位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进度,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区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继续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看山东”“政务公开看临沂”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加大经验交流力度。

(四)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五、强化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

(二)完善制度规范。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完善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三)强化监督评价。各部门单位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附件:2020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分解表

附件

2020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做好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推进多渠道公开山东省“八大发展战略”和临沂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项目突破年”等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重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释放消费需求潜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继续做好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金融局、区公安分局

各部门单位要在区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主动公开2020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加大公开监督力度,确保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区财政金融局

继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区经济发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财政金融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

继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金融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

做好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按照规定公示本地区执行的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及时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7月底前各级统一发布证明事项清单。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金融局、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每季度梳理涉企政策,集中推送辖区企业。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按照规定公示本地区执行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在区门户网站、媒体等同步发布涉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公开透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增强和坚定信心。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加大对国家、省市近期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开和解读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工作。

区经济发展局、区党群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单位

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

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使政策内涵透明,帮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要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及宏观数据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减少误读猜疑。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其他领域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要求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其他领域:市政建设、公共服务、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等信息公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公安分局、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

推进“五公开”全过程公开

推进决策公开

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区管委会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制度。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推进管理和服务

公开

全面梳理编写公布区管委会工作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

区党群工作部

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公开制度。

区党政办公室

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

区财政金融局、国有资产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

继续做好全省统一的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公开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推进执行和结果

公开

定期公开重点任务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等落实情况。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坚持开门办理,在区门户网站集中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并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照要求,结合区管委会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单位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

规范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页面设计根据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的参考方案进行完善。各部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规范依申请公开

工作

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严防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精准度。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加强信息化手段、新技术的运用,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

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区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区门户网站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加强区门户网站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

发展

加快政务新媒体的清理整合进度,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区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继续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看山东”“政务公开看临沂”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加大经验交流力度。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强化组织

保障和基

础工作

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和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标注更新日期。继续完善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各部门单位要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探索建立详细具体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公开水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完善制度规范

各部门单位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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