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g0113/2024-0000006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临港区安监办 | 发布日期 | 2024-05-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关于开展全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决定对全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联合督导检查时间自5月1日起至5月5日 二、方式方法 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询问、检查现场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督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具体包括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与宣贯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演练情况等。 (二)严查各企业贯彻落实区相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企业办理各类证照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取证情况等);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是否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配供电系统、油气传输系统、重大危险源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使用、检测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防范措施应急准备情况。 (三)严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全区企业生产区域和地面办公设施在内的非生产区域的火灾隐患,同时加大对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 (四)抓好特殊作业管控。禁止企业安排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确需作业的必须严格提级管理,并报属地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监管人员到位后方可开展相关作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禁止开车、停车、试生产,要按照“装置负荷不发生大的波动、操作参数不做大的调整”的原则,确保生产工艺运行平稳安全;督促企业严控高风险单元(区域)作业人数,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有效应用人员定位系统,严防作业现场人员超限聚集;冶金、涉氨制冷等重点工贸企业要限制作业人数,涉氨制冷企业快速冻结装置作业人数不超过9人。 (五)严查施工现场管理,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进行督导检查,突出加强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防范重大事故隐患。 四、工作要求 开展本次联合督导检查,是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督导检查人员、安全生产专家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加强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和主要设施的督导检查,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见到实效。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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