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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g0113/2022-0000007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临港区安监办 发布日期 2022-04-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区“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全区“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全区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守好安全生产“一排底线”,从严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自即日起到8月底,在全区开展为期5个月的“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及近期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全区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发力,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有效落实管控措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检查,排查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三、整治范围

全区安全生产所有行业领域,重点突出以下行业领域:电力、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民爆、城市建设、城镇燃气、消防、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电力领域。重点整治电力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组织、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电力企业液氨、油区、氢站等危险源评估、备案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力,安全设备设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设施管理运行不符合要求;重要电力设施存在运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电力企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状况不符合标准,生产项目违规外包,作业现场、作业流程、作业人员和承包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区供电中心牵头负责,电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合)

(二)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领域。着力对辖区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地标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源头治理不严不实,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严查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未实现自控改造、自控设施未真正投用、信息化监控手段滞后、老旧装置未经安全风险评估、未落实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评估整改措施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常态化,严防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严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和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区安全监管办公室牵头负责,工商贸及危化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合)

(三)民爆领域。重点整治民爆企业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不力,以及超员、超量、超时、超产等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民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合)

(四)城市建设、城镇燃气领域。城市建设领域。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强行组织施工,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防火、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管沟、管廊等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管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加快推进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燃气企业重点管控、入户安检、用气指导等工作不到位问题;全面排查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管网、入户管道、居民用气等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安排部署并落实餐饮、食堂等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建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合)

(五)消防领域。重点整治化工园区、木材园区等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养老院、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公共建筑等火灾隐患;整治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消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合)

(六)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整治“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报废带隐患上路、货车超限超载、“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地区超员和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问题;统筹国省道、县乡村道、城市道路,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推进“一路多方”交通应急联动处置试点工作,遇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及时采取“限速、控距、亮尾”等安全措施。(区交警大队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合)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新业态和职能交叉的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相近谁牵头”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五、方法步骤

本次大检查行动自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在区安委会统筹协调下,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由各专业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

1.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区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动员部署安排。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对大检查行动作出部署安排。区安委会各专业领导小组收到本方案后,由专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牵头,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4月1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具体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1日至7月30日)。

1.全面排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分行业分层级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

2.执法检查。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制定执法计划,明确执法重点、依据和处罚标准,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吸收专家参加,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执法检查,以执法促整治。

(三)集中攻坚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1.组织“回头看”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回头看”,对前期发现问题进行抽查,对发现整改缓慢、整改不力以及群众举报反映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单位,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格的企业,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

2.隐患闭环清零。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务必完成大检查行动中发现各类风险隐患的整改清零,不能整改完成的纳入暂停生产企业清单,实施盯守管控。

3.强化驻点监管。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全员发动,加强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执法人员要下沉一线,蹲守重点企业,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

4.严管高危作业。严管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危化品企业开停车、重大工艺调整、新改建项目试生产等特殊作业活动,紧急情况下确需动火的,需报区管委会批准。

(四)验收总结阶段(大检查行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区安委会各专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本行业领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当前形势特点,深入研判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风险,制定“一竿子插到底”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的精准防范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全域、全链条风险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二)严格检查标准。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坚决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本单位各级各类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要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对企业落实法规标准、完善安全责任、执行规章制度、工艺过程管理、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检维修作业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全面排查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仅要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要帮助企业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

(三)加大执法力度。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执法促整改的强力手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四个一律”处置措施,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提请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要跟踪督促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停产整顿等手段,直至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四)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坚持“四位一体”推进大检查行动走深走实,既要排查整治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强化集中攻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要排查在干部作风、腐败、黑恶势力犯罪方面存在问题,对工作中存在阳奉阴违、不落实工作责任、排查走过场以及虚整改、假整改、不整改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一盯到底,一查到底。对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的,依纪依规依法予以追责问责;对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五)加强舆论宣传。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公开公布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请区各专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单位于4月10日前上报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和大检查行动联络员名单;4月10日后,每周四下午5点前固定上报大检查行动统计表和隐患清单。

联系电话:6371392。

协同办公邮箱:临港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统计表

2.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隐患清单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

项目

检查单位

检查组

大检查开展情况

执法情况

处理人员情况(党政记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问责曝光情况

检查

企业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行政处罚次数

行政罚款

责令限期整改企业

停产整顿

暂扣吊销执照

关闭取缔

曝光单位

典型案例(详情另报)

排查

整改

排查

整改

(个)

(个)

(个)

(个)

万元



总计

















备注:此表为累计数












附件2









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审核人:

填报日期


序号

所属行业

生产经营单位

隐患明细

隐患类别(一般、重大)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产整改、关闭整改)

直接监管部门

整改责任人

是否整改完成










注:此表内容累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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