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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00818-171230-260 公开目录 2019
发布机构 临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0-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临港经济开发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方案》和《通知》要求,以“严”的标准、“实”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年通过区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报纸、电视等渠道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000余条。其中,在区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76条;通过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开行政许可事项144项;通过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875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区共受理5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全部给予答复,并按照规定流程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全区各镇、区直各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免费提供。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临港区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本年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临港区未收到任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1

6

8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

15

50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56

42

9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77

102

1156

行政强制

75

12

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4

93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部门仍习惯于通过公开栏的形式公开信息,对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认识不到位,思想不够重视。二是政务公开渠道单一。主要依靠区门户网站与微博、微信进行公开,政务公开渠道有待拓宽。三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主要集中在政府文件、工作动态、招投标等方面,对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的少。

改进情况: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标准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每个部门单位设立2名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名分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建立政府公开信息随时报送、随时公开制度。区镇以及各部门拟发文件时,按信息公开程序进行逐级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二是搭建信息平台,提升服务质效。充分发挥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作用,依托重点领域信息、通知公告、部门文件、政务服务网、政商直通车等专栏,及时发布各镇、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的信息发布功能,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区党政办公室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强化政务公开督导考核,每月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和奖惩激励长效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调整充实了临港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开展。明确了各镇、区直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将信息公开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二是突出重点,健全机制,确保工作成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文件要求,对全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对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制定了《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制度》,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准确、有效,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三是将各镇,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科学发展观考核,定期通报考核成绩,解决了部门公开信息时冷时热的问题,提高了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和互动交流情况

由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通过区门户网站、电视台、政务微信等平台对临港区鼓励创业、城镇居民医疗、社会保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上级最新文件进行了及时解读。区宣传办专人负责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2次。在区门户网站公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各镇党委书记在线访谈15次。在运用和发挥好区门户网站“主任信箱”征求意见、政策解读等功能的基础上,完善“12345热线”“投诉建议” “网上调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积极公开信息、提高质效。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镇、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督促各部门单位对涉及的公开信息定期梳理报送,扩大了公开事项范围,初步形成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机制。对《2018年度临港经济开发区区级“三公”经费决算》《2019年度临港经济开发区区级“三公”经费预算》《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财政预算》以及各镇和区直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共监管”栏目公开涉及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息、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方面信息138余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按照“依法、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予以公开,初步构建起全区统一的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在制作和获取政府信息时,明确公开信息属性。公文起草单位确定公文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并进行标注,对属于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并在文件审批单上进行详细说明。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建设。运用和发挥好区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强化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开设了政务信息查询室,利用两台触摸查询一体机,收录并发布部门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充分发挥临沂临港电视台、临沂临港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媒介信息容量大、互动能力强、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临港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成立了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为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各信息公开部门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发布审查程序,先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送交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经审查签字报区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发布。未经区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政府信息。三是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进一步健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监管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审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确保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六)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将区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职责落实到各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全区中小学、区人民医院及各镇卫生院等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力度。在区管委会网站公开教师招聘、教研活动、硬件建设和学校动态等教育类信息64条。督促区人民医院、各镇卫生院通过信息公开栏、LED显示屏、电视台、报纸等渠道,对农村合作医疗等相关优惠政策以及住院收费、药价变动等情况及时予以公开公示,方便社会大众知晓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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