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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gjkw/2021-0000203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临港区 发布日期 2021-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关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加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加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砂石资源管理,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有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加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关于《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域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占地范围内工程砂石资源管理,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行为,防范各类涉砂违法行为,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了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适用对象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占地范围内通过开山、修路、凿洞、平场等工程采挖的满足自身建设需要后确有剩余的砂石资源,水利建设工程中开挖和清理上岸的砂石资源,生态修复、土地整治、地灾治理等工程开挖满足自身建设需要后确有剩余的砂石资源。

三、主要职能部门

坪上镇、壮岗镇、团林镇、朱芦镇、区财政金融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警大队、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招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四、主要内容解读

此内容更加规范本区域范围内砂石资源砂石资源管理,解决本区域内砂石资源管理突出问题,实现砂石资源综合利用。

(一)明确了砂石资源管理范围。内容所称砂石资源包括三类:一是建设项目宗地红线范围内开采的地下砂石资源(依法由该建设项目自用的除外);二是河道清淤疏浚及水利建设工程清理的砂石资源;三是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罚没的砂石资源。

(二)明确了砂石资源统一管理。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办法明确了以上三类砂石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由区管委会指定的国有公司负责接收、加工、出售等经营管理工作。

(三)明确了砂石资源管理流程。办法分别对以上三类砂石资源的管理流程进行了规定。

(四)明确了监督问责。为保障砂石资源统一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用地单位或项目施工方违约、相关单位工作履职不到位等情况的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

(五)明确了投诉举报方式。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举报涉砂违法行为的积极性,设置举报电话,我们严格保密制度,保障举报人隐私。

五、实施

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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