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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gjkw/2022-0000012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临港区 发布日期 2021-05-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关于印发《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推广使用新能源换电重卡启动绿色运输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推广使用新能源换电重卡启动绿色运输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坪上镇、壮岗镇、团林镇、朱芦镇,区直各部门、各派驻单位,各中心,各专业运营公司:

现将《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推广使用新能源换电重卡启动绿色运输试点的实施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推广使用新能源换电重卡启动绿色运输试点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科学推进全区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有效激发能源领域“新动能”,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助推园区生产企业争创环保A级企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临沂市关于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二十二条财政奖补激励政策》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抓住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机遇,推动全区燃油货车替换、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力度,带动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打造绿色新能源运输示范区,助推园区建设成为绿色园区。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调节、逐步推进、培育市场、带动产业。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市场主导作用,鼓励倡导企业积极参与,逐步稳妥推广使用新能源换电重卡,促进全区工业园区重卡运输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

三、试点范围及近期计划

以精钢基地生产企业及全区渣土、工程领域运输为试点试行对象,先行规划建设充换电站并在全区推广使用新能源充换电重卡,进行原材料、产成品的短倒及渣土、工程车的应用,实施二年计划:

2021年5月:出台新能源换电重卡推广工作意见;全区新上新能源充换电重卡30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500吨/年。

2021年8月:园区企业场内倒运车辆及铁路货场,新能源充换电重卡使用率达到100%;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万吨/年。

2021年底:园区新上充换电重卡200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万吨/年。

2022年底:园区新上新能源充换电重卡及新能源工程机械不低于800台,实现全区绿色生产示范园新能源充换电重卡占比达到80%;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0万吨/年。

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一)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

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编制新能源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充换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制定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换电设施建设条件、要求和比例。科学合理布局公共充换电设施用地,鼓励在现有各类生产区域配套充换电基础设施。

(二)保障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加大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配套工程接入用地的支持力度,将新建集中充换电式充换电站建设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优先保障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电网经营企业对申报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应简化服务流程,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三)完善财税扶持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对符合国家补助政策的新能源汽车继续给予补助,通过政府引导基金、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对更换使用新能源重卡、渣土车、矿用车、环卫车、城市物流车、短倒运输车的单位,给予适当奖补;加快国五及以下老旧车辆淘汰;支持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产品市场推广,区内使用新能源汽车企业,达到环保A级企业标准后,给予适当奖励。

(四)创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模式

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租赁、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等领域。鼓励汽车企业联合融资租赁金融机构,创新城市物流、重卡运输、矿用自卸车、渣土车等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车电分离运营模式。鼓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企业通过采取融资租赁、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五)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

严格查处不能达到环保标准燃油车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燃油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推动燃油老旧车辆淘汰治理。划定城市道路通行核心区及生产基地燃油货运车辆限行区域,在限行区域内禁行燃油货运车并对新能源汽车实行绿色通行政策;协调港口、铁路货场等对新能源车辆实行绿色通道,优先通行、装卸;加快建设全区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新上新能源运营车辆,公共充换电设施应接入全区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并实时提供运行信息,为新能源汽车安全行驶提供支撑。

五、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是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促进节能减排、打赢蓝天保卫战、争创环保A级企业的重要举措。区管委会成立由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区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全力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

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对负面炒作果断处置。强化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及时排查处置风险隐患,维护行业稳定。

(三)强化督导考核

要加强统筹谋划,迅速推进工作落实,区考核部门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评估和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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