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819-102041-235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临港经济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15-07-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临港区2015年度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实施方案 |
临港残工委[2015]1号 为贯彻落实全区民生工程,改善贫困白内障患者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共享经济社会文明成果,共建和谐社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区安排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60例。 二、救助对象及条件 (一)救助对象。 全区贫困户、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以及家庭生活困难的下岗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和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二)救助条件。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的白内障患者。 2、城乡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3、本人自愿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筛查登记表、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低保等材料。 4、手术时需携带新农合小本、身份证、手术审批表2份。 三、组织手术 凭区残联介绍信到定点手术医院接受免费手术(临港区坪上中心卫生院)。 四、经费安排 贫困白内障患者每一例手术经费1100元,其中新农合报销700元,区残联救助400元。区财政部门应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 四、工作要求 各级残联、卫生、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工作督查指导,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做好摸底初筛、病员输送、经费拨付以及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2015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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