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山东鑫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精馏塔底残液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报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鑫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精馏塔底残液再利用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山东鑫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投资:50万元;
(5)建设地点: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桃花峪村山东鑫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6)建设内容: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厂区现有车间,增加1台水解还原釜,一台混合釜,2台转运泵,对公司精馏塔底残液进行水解、混合处理,年产20%巯基乙酸钠溶液180吨。
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文本。
二、公众参与过程
本项目于2024年08月14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网络链接地址为:
http://www.lylgkfq.gov.cn/info/2254/42881.htm
2024年08月28日完成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分别在当地报纸和主流媒体网络进行了公示,网络链接地址为:
http://www.lylgkfq.gov.cn/info/2254/43165.htm
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意见反馈。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公众参与说明文本。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王总13853239060
附件1:《山东鑫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精馏塔底残液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39deMKrBX7sYzhvcNJ89A?pwd=3ey3
提取码: 3ey3
附件2:《山东鑫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精馏塔底残液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d4QXc9O0wJ8UttkuaYSZw?pwd=2x5w
提取码: 2x5w
山东鑫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