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

简 / 繁体移动版网站无障碍阅读长者模式智能检索微博网站支持IPv6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公示公告>>正文

方舟创园(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硅烷改性聚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  发布时间:2024-02-22 

《方舟创园(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硅烷改性聚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方舟创园(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硅烷改性聚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_Lswqo_8m8KnW80qo6JMg提取码: e5f4)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大岭后村、小岭后村等村内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5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方舟创园(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联系人:丁经理联系电话:15020371955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电话:0539-7205552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的内容。

方舟创园(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2日

上一条:山东豪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聚合氯化铝、6万吨ACR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下一条:区党工委巡察组向区国有资产运营集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