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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临沂临港化工产业园封闭化管理的告示

来源: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网站  发布时间:2024-01-31 

为提升临沂临港化工产业园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园区内人员和车辆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建设要求》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临港化工产业园封闭化管理变更如下:

一、园区封闭范围。东至大山路(不含),西至园区西路(含),南至黄海十二路(含),北至黄海九路(不含)。

二、园区卡口设置。

园区分别在坪南路与黄海九路交叉路口南侧、园区西路与黄海九路交叉路口南侧、大山路与黄海十路交叉路口西侧、大山路与黄海十一路交叉路口西侧、大山路与黄海十二路交叉路口西侧、坪南路与板团路交叉路口北侧、园区西路与黄海十二路交叉路口北侧、园区西路与黄海十二路交叉路口东侧、园区西路与黄海十一路交叉路口东侧、园区西路与黄海十路交叉路口东侧共设置有人值守卡口10个。每个卡口分别设置机动车进出专用道和非机动车进出专用道。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园区卡口在进出方向分别设置机动车卡口和非机动车卡口。

(二)小型车辆进出园区实行“白名单”管理制度。凡是政府、园区企业自有(含职工)的车辆,通过园区智能化平台录入车牌后进出园区不受限制;其它小型车辆到园区进行业务活动需在卡口处扫码预约并获得目的地企业的同意后,获得临时出入园区权限;

(三)各种大型货车进出园区需在卡口处扫码预约并获目的地企业同意后获得临时出入园区权限。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只能在黄海九路与坪南路交汇处卡口进出,同时须扫码预约并获目的地企业同意后获得临时出入园区权限。在园区内必须在专用车道按限速和标志提示行驶,严禁园区内随意停放。(黄海十路交园区西路卡口、黄海十一路交园区西路卡口为园区内部卡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不受限制)

(五)行人及非机动车辆需经管理后台采集人脸信息后,通过卡口人脸识别进出园区。

(六)园区内道路两侧只允许小型车辆有序停放,各种货车严禁在道路两侧停放。

(七)严禁无关人员、车辆穿行化工园区。

(八)园区内车辆行驶严禁超速、超限、超载等违章行为。

(九)对违反园区封闭管理规定三次以上的车辆,两年内禁止入园;对无视管理制度,扰乱公共管理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配合园区道路封闭管理,遵守交通指引,合理选择出行道路,确保交通安全。

特此公告。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生物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港经济开发区大队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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