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条款要求及临沂市《贯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细则》(临办发〔2022〕21号)的文件规定,山东工建发展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莒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莒南征预公告〔2023〕11号)“地块41-42”土地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1、地块名称:莒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莒南征预公告[2023]11号)“地块41-42”
2、地块位置及范围:地块均位于莒南县团林镇,“地块41”东至团林镇桑园新村(吴家庄村)旱地,西至团林镇黄所新村(双合村)旱地,北至团林镇黄所新村(罗家峪村)旱地,南至团林镇黄所新村(罗家峪村)其他林地;“地块42”东至团林镇桑园新村(吴家庄村)旱地,西至团林镇桑园新村(吴家庄村)旱地,北至团林镇桑园新村(吴家庄村)旱地,南至团林镇桑园新村(吴家庄村)旱地。
3、征收面积及用途: “地块41”征收面积1.9555公顷(29.3325亩),“地块42”征收面积0.0427公顷(0.6405亩)。拟用于临沂春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4、涉及农村经济组织:团林镇黄所新村(罗家峪村、双合村)、桑园新村(吴家庄村)。
二、征求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收土地所属村居及周边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为听取公众对该地块征收有关工作的意见和诉求,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该地块征收的了解程度和信息来源;对该地块征收最关心的问题;对本次土地征收的态度;对本次征地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1、单位:山东工建发展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2、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市政府西邻中央时代广场A座18楼
3、联系人:于工
4、邮编:276001
5、电话:0539-7206855
6、电子邮箱:sdgjly@yeah.net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