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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凯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油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27 

临沂凯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油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已编制完成,可与建设单位联系进行查阅。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临沂凯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由淄博凯博经贸有限公司出资组建,位于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主要从事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根据市场需要,临沂凯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投资新建60万吨/年油浆加工项目,采用深度热裂解工艺生产沥青。该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设计年加工油浆60万吨,主要产品为沥青30万吨/年,重芳烃21.3万吨/年,混合芳烃6万吨/年。拟建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劳动定员50人,全年生产时数为8000小时。

厂址位于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的建设用地上,规划用地面积66667平方米,厂址平面布置基本合理,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符合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及用地要求,生产工艺先进成熟可靠,主要产品市场前景较好。项目建成后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当地民众提供劳动就业机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较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拟建工程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锅炉烟气、加热炉烟气及无组织排放废气。锅炉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双碱法脱硫”后,由35m高烟囱排放,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标准要求。

加热炉燃料为整个系统的干气,含硫量很低,燃烧后产生的烟气可直接由1根30m高烟囱排放。SO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燃油、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烟尘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

拟建工程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甲苯和二甲苯,排放源包括生产装置区、装卸区和罐区。经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量相对较小。

(2)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机泵冷却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生活废水、循环水站排水、锅炉软水排污等。

本项目废水中不含Pb、As、Hg、Cd等一类污染物,机泵冷却、地面冲洗废水经过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汇合,混合废水水质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小龙王河。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环评已得到临沂市环保局批复,目前正在施工建设,根据建设单位承诺,拟建项目将在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条件后投入运行。拟建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至外环境的废水量为22m3/d(7333m3/a),COD排放量为0.37t/a,氨氮排放量为0.04t/a。

(3)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油、污泥、锅炉灰渣、生活垃圾等,年产生量为984t/a。其中废油、污泥产生量分别为1.0t/a、2.0t/a,属于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251-007-08,废油可送原料罐回用于生产,污泥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锅炉灰渣、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废物,灰渣可外售用于制砖,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集中处理。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或有效处置。

(4)拟建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风机、筛分机、泵类等,其噪声级大致在80~90dB(A)之间,采取室内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由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果可看出,在监测期间评价区内SO2、NO2小时及日均浓度均不超标,非甲烷总烃、硫化氢小时浓度不超标,苯、甲苯、二甲苯均为未检出;TSP、PM10日均浓度在各测点出现超标现象,主要是监测期间气候干燥,风吹扬尘较大所致。从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果来看,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较小,在各项环保措施落实的前提下,工程生产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该项目采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未出现超标点,故本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次评价最终确定卫生防护距离150m。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村庄、居民区等敏感点分布,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表明,现状监测期间,小龙王河、龙王河各监测断面各项水质指标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当地地表水水质较好。

拟建工程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小龙王河、龙王河,项目外排废水量较小,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能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设计要求,对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在保证污水管线防渗漏措施的落实,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并采取防渗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建设不会对厂区附近的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地下水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表明,厂址周围各监测点位各项水质指标均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

拟建工程通过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对厂区隔油池、废水收集、排放管网以及生产区、罐区等进行防渗处理后,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厂址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标准。拟建工程投产运行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拟建工程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的处理或综合利用。通过加强固体废物转运过程的现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措施的前提下,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6)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拟建工程施工期为12个月,本工程在落实好各项施工期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间不会引起周围环境空气、噪声、水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质量的变化。

(7)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风险源辨识分析可知,本项目芳烃罐区苯系物储存量已超过《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临界量,构成重大危险源。拟建工程主要危险因素来自芳烃罐区,风险类型为火灾爆炸和对人群的毒害作用两种。本工程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均低于化工行业允许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项目生产区和罐区围堰设计满足最大事故储存要求,拟建事故水池容积满足事故状态下污水贮存、消防废水及厂区前期雨水贮存要求。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8)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拟建工程设计中较充分地考虑了装置的环保问题,并针对不同的污染源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所采取的各类污染治理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能够确保工程污染物达标排放。

(9)清洁生产分析

拟建项目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原辅材料和产品均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生产过程中采取的节能降耗措施合理,单位产品污染物的排放量较低,较大限度的实现了废弃物的资源化和减量化,其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10)总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符合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及用地要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较好。工程采用的主要工艺技术及装备先进、三废治理措施有效可靠,全厂外排污染物低于相应的排放标准。该项目全面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厂址选择亦合理。在落实好本次环评提出的措施和建议的条件下,从环境角度上来看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沂凯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邮编:276616)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106666999

E-mail:2564666@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省化工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邮编:250014)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531-82663185

E-mail:jrc@sina.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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